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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武漢2月28日電(丁?)湖北省人民政府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湖北省民用機場淨空安全保護條例》,明令禁止在民用機場淨空范圍內修建超高建築物等13種行為。
據了解,湖北民用航空運輸業近年發展迅速,武漢天河機場旅客吞吐量已突破千萬人次大關,較『十五』末期增長了135%。但隨著湖北臨空經濟的快速發展,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焚燒農作物桔杆、周圍建築物不斷『長高』等因素已對機場淨空安全構成隱患。
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別必雄介紹,世界商用噴氣運輸機飛行事故的統計數據顯示,七成飛行事故來自飛機的起飛和降落。啟動機場淨空安全保護,可對機場周邊一定范圍內影響飛行安全的各種因素進行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對保障飛機起飛、著陸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將於3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北省民用機場淨空安全保護條例》共分5章32條。在淨空區域保護方面,《條例》明確禁止了13種行為,如:修建超過民用機場淨空障礙物限制高度的建築物,放飛影響民用航空安全的鳥類動物、風箏、孔明燈等物體,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桔杆、工業廢料、垃圾等。
按照《條例》,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將由民用機場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於情節嚴重的行為,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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