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有演變成『癮君子』的危險。按照筆者的設計,土地出讓金是在70年的時間裡,分14次收上來的。官員乾一屆,只能收這麼多錢,他沒有辦法揮霍後面的錢
關於房產稅,可以說是山雨欲來風滿樓,也可以說是箭在弦上,也可以說是開弓沒有回頭箭。
但無論如何,筆者還是要大聲呼吁,希望有關部門認真考慮,用房產稅替代土地出讓金,以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普通百姓都滿意的三贏效果刻不容緩(詳細方案請參閱筆者發表的『房產稅應該新老劃斷』一文)。
首先,房產稅還沒有實施,已經是質疑聲四起,能否施行得了,施行之後能否堅持下去,堅持下去能否在全國推行,都是未知數。一個還未施行就遭到質疑的政策,緩一緩、改一改也許更好。
以重慶為例:消息靈通人士預測,計入征收房產稅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可能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築面積實施累加制,超過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產稅。此外,房產稅稅率可能為房地產當年市場價格的5?-1.5%。
對於這樣一個方案,清華大學金融系主任、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李稻葵認為,如果按1%征收的話,太高了。『國外一般只是千分之五、千分之八。』李稻葵還表示,國外的政府收了房地產稅後,會給居民提供掃街、剪樹枝等公共服務。因此,國外的房地產稅更像是一個『超級物業費』。『把降低國內房價的希望寄托在征收房地產稅上是不現實的,如果真的要收房地產稅,一定要先跟老百姓溝通好,否則如果反對意見太多,收稅也很難成功。』
李稻葵是一個很儒雅的學者,說起話來比較委婉。就是這樣一個委婉的人,都把話說得這麼明了了。
其次,房產稅既不能打擊房價,也不能成為地方政府支柱性的稅收來源,反倒讓擁有住房的民眾忐忑不安,這是何苦。
房產稅這個概念剛剛起來的時候,不少人以為這是樓市調控的一大利器,是根治炒房的『殺手?』。等到3個方案陸續浮出水面,專家和開發商卻得出一致的結論,房產稅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不大,房價不會因為征收房產稅而大幅下降。
然後就產生了另外一個說法,認為房產稅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完善財稅體制,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以及調節居民收入分配。
對於這個觀點,筆者以為,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勉強說得過去,至於說為地方政府培育重要且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有點言過其實了。
第三個原因,筆者之所以強烈建議房產稅替代土地出讓金且刻不容緩,是因為筆者分明地感覺到,某些地方政府、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有演變成『癮君子』的危險。地方政府必須戒掉這個癮,否則後患無窮。
想想看,僅僅是2010年一年,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就達2.7萬億元人民幣之巨,同比增加70.4%,也是嚇人的。這麼龐大的一筆錢,這麼快的增長速度,而且如何花錢幾乎不受監管(權威部門的說法,『城市發展對土地的依賴有增無減,利益分配不合理,社會矛盾突出』),能不讓地方政府上癮嗎?
土地是有限的,用不了多久,土地賣完了,官員們大手大腳的習慣改不了,怎麼辦?
至於國土部門提出的對土地出讓制度的修改,筆者也有自己的看法,覺得流於膚淺,不能治本。
公開的信息,《深化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已經形成文件,
將報國務院審批實施。據表示,『方案』包括改革和完善『招拍掛』制度,解決當前土地出讓當中『價高者得』的情況比較多的問題。通過對於各地實行『招拍掛』制度進行法律評估和調研,得出改革和完善的辦法。北京市在2010年試水的土地出讓『綜合評標法』備受國土資源部關注,也被作為『方案』的借鑒。
還有一個信息,據權威專家透露,近期將出臺的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主題將首次聚焦水利建設。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當屬『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這一硬指標。
筆者覺得,上述方法,都不能治本。原因很簡單,土地出讓金是一次性收上來的,是一筆大錢。收到地方政府口袋裡的錢,你想監管,你想讓它拿出10%修水利,或者乾別的,不可能。他想聽就聽,不聽就不聽,或者陽奉陰違,你能怎麼辦?
只有筆者想出來的辦法靠譜。因為按照筆者的設計,土地出讓金是在70年的時間裡,分14次收上來的。官員乾一屆,只能收這麼多錢,他沒有辦法揮霍後面的錢。
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