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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設規模或將高達1000萬套,相比2010年的580萬套,增長72.4%。
而計劃新增的420萬套住房中,公共租賃房將佔主要部分。有人歡呼,2011年是保障房『元年』。
應該看到,2011年只是保障房的建設元年,而不是管理元年。
保障房『建管一體』,它不能像商品房那樣一賣了之,只有建好了管好了纔能有用。注意到『公共租賃房將佔主要部分』的說法,這種公益性租賃管理難上加難,實務操作上還需要『意在筆先』,即在建設前期的設計過程中,管理思路就事先介入,在某些部位的安排上,體現出管理的意圖。
當管理保障房的點上經驗還沒有取得,而建設保障房的面上工程就大量上馬,這事兒既玄又懸。
保障房其實是一種為社會底層提供的遮風避雨的物品,放眼世界,這種物品有兩種形態,一種是適應現代工業人力資源流動的社會住宅,另一種形態是黃賭毒聚集的貧民窟。不扯太遠,就看華人社會,一種是新加坡式的組屋,另一種是香港式的租屋,住在組屋裡有尊嚴,有安全;住在租屋裡就未必有尊嚴,甚至缺乏安全。在指導思想上,組屋與租屋有著『質』的區別,組屋宜居就是為了宜居,而租屋蝸居就是為了高房價而制造剛性需求。
中國大陸目前住房頂層設計問題是照搬了香港式的土地批租,這個土地批租有兩個果實,一顆是高房價,另一顆是貧民窟,目前中國大陸已經飽嘗前一顆果實的苦澀滋味,如果住房問題的頂層設計不變,飽嘗後一顆果實的更加苦澀滋味,應該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社會住宅還是貧民窟?這一重大抉擇的時間窗口就在2011年!
由於比中國住房頂層設計更加頂層設計的問題是,對於具有重大和深遠社會影響的保障房管理模式問題的評議權和選擇權,並不是掌握在老百姓的手中,而是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中。一直以來,地方政府對保障房持壓量的態度,2011年壓量肯定壓不住了,就算1000萬套保障房打個7折至少也有700萬套供應,但保障房還是可以錯試的,還是可以把它搞成香港租屋式的,地方政府有動機這麼做的,畢竟,保障房對他們豐諛的賣地收入構成了巨大危脅,況且,他們為了獲得土地大舉負債已經達到天文數字。
不出意外,在2011年,伴隨大量保障房建設竣工,保障房的管理模式不形成也得形成,至於要新加坡式有科技含量的繁榮,還是要香港式倒騰土地房子的繁榮,地方政府是不會有想法的。
不出意外,保障房會好事做歪,近年來,諸如此類的好事做歪事例人們已經見過太多,比如,出於構建養老體制的好事,被做歪成『養老待遇雙軌制』;又比如,出於加強集市管理的好事,被做歪成在第一行政執法之外又衍生出第二行政執法的『城管』,等等。如果保障房好事做歪,五至十年後,保障房就會脫下新裝,淪為髒亂差的代名詞,再過五至十年,在以權謀私和層層私下轉租的利益驅使下,髒亂差的代名詞就會蛻變成黃賭毒的貧民窟。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有過太多的教訓,不管是平躺的零亂的貧民窟,還是高聳的貌似整潔的貧民區,都是城市的難以治愈的通病和頑疾。
保障房的一切,都會在2011年,都會在不經意間,塵埃落定。
還有一種例外,住建部作為一個與賣地經濟基本不相利益攸關的當事者,在2011年6月前,最遲在2011年9月前,拿出了『中國保障房管理體系1.0版』,這個1.0版指導思想就是,宜居只是為了宜居,而不是為了拆東牆揭瓦片去補一個莫名其妙的房地產支柱。也就是說,在住房問題上,在本年度內,要率先真正實現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
過了這個村,就再沒有那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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