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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產稅,這幾年已有很多討論和觀點了。觀點激烈的,比如任志強認為房產稅將推漲房價,巴曙松相信房產稅會加快閑置土地開發,抑制房地產投機,會使房價微量下降等等。其實,影響房價的主要兩個因素:一是土地的供應,二是貨幣政策。無論房產稅開征或是不開征,和前面兩個主要因素相比,它的影響都是微乎其微的。但長期來看,房產稅有利於減少社會中的貧富兩極分化,尤其是由於房地產等資產昇值而造成的貧富兩極分化。
對於房產稅,我覺得必須高門檻、高稅率征收,並且引入監督機制,專款專用於廉租房、保障房的建設。所謂高門檻是指征收房產稅需要設置一個免征稅的門檻,而且這個門檻必須要高,不能誤傷改善型住房消費,這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基本物質文化需求。房產稅在目前高房價的形勢下推出,目的是調節社會財富分
配不平衡,也是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手段。稅收的本質屬性,也決定了其門檻必須要高。是否設置高門檻將是區分房產稅調節社會財富不均,還是面向全民進行財富掠奪的分水嶺,是民眾能否支持的關鍵,也是房產稅能否成功的關鍵。不要走個人所得稅的老路,讓普通老百姓都成了『光榮』的納稅人。
我建議,第一種征收標准,應按照城鎮人均住房面積的2倍為征收的起點。『按照建設部制定的城鎮居民住房標准,人均30平方米就算實現了『住房全面小康』第一階段的要求,這是2010年的「奮斗目標」。』可以設定人均的兩倍即60平米為征收的起點,三口之家的征收起點就定為180平米。這是兩到三套房子的建築面積。這樣操作可以有效避免改善性住房消費在房產稅中被誤傷。
第二種征收標准,應按照家庭擁有住房的套數從第三套房開始征收。對於改善性住房消費應該列入被保護范圍。因此對於家庭擁有的第二套住房應該列入免征范圍,否則還會造成上述誤傷。而關於家庭實際擁有房屋的套數的認定,執行人民銀行關於第二套房認定標准就可以,不用再起草其他的標准。
房產稅能否成功的第二個關鍵是高稅率。我贊同采用8%而不是0.6%的稅率。有了第一個關鍵前提——高門檻之後,還必須按照高稅率進行征收房產稅。否則容易造成稅費的轉移,這必然促使房租上漲,加重租房人的生活負擔,推動CPI值上昇,造成新的社會不安定因素。
總之,開征房產稅的首要目標是縮小貧富差距,通過征收房產稅改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照顧社會弱勢群體,促進社會公平。同時要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住房空置率,有效利用稀缺資源,抑制房地產市場過度投機需求。(李仕偉作者系知名樓市評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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