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央財政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制定的4萬億投資效用如何?中央『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否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衛生等事關民生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得怎樣?針對這些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給予高度重視,自去年開展專題調研後,今年又開展了跟蹤調研。
在今天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石秀詩對跟蹤調研情況作了報告。『與去年相比,今年各地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實施情況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去年常委會專題調研報告和審議意見提出的建議,有的還沒有很好落實。』石秀詩說,這些問題值得關注。
今年5月至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教科文衛委員會、農業農村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成立4個調研組,分別對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教育和衛生等民生工程、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農田水利建設等重大公共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開展了跟蹤調研。此次調研,還重點圍繞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等深層次問題,提出了具體建議。
保障性住房項目規劃不夠嚴謹、責任不到位石秀詩說,『調研發現,今年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與去年相比有了明顯進步,但仍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有些去年存在的問題至今沒有完全解決。』
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保障性住房項目規劃不夠嚴謹、責任不到位。有些地方制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對居民保障需求缺乏准確的調查統計,簡單地根據中央補助資金數額編制建設規劃,造成規劃和實際需求不一致;有些地方制定的規劃只有建設總規模和資金總需求,對各級政府承擔的資金數額和比例等沒有明確要求,導致規劃難以有效實施;有的項目因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不配套,使居民遲遲不能入住;個別地方將保障性住房建在城市郊區,缺少教育、醫療、交通等設施,給居民的工作、生活、出行帶來不便。一些地方對區域內的教育、衛生資源配置缺乏科學規劃,或者執行項目規劃不嚴格,超規模、超標准建設,造成資金浪費。有的地方為改善城市形象,盲目拆遷,甚至將醫院和學校遷建至尚未開發的地區,嚴重影響群眾看病就醫和子女就學。
調研發現,有一些錯誤的觀念值得重視。有的人認為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只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拉動經濟增長的應急之策,沒有認識到三農、教育衛生、科技創新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是與改善民生、產業昇級密切相關的工程,是長期的社會工程;有的認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推進舊城改造、美化城市環境的難得機遇,沒有堅持宜修則修、宜建則建的原則,盲目追求擴建、新建,攤子鋪得很大。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8月底,中央財政年初安排的692億元和追加安排的100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已全部下達。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對財政資金的投入安排感到不解渴。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追蹤調研也發現,由於有些項目安排比較分散,雖然中央財政安排了大量公共投資,但由於建設項目安排過多,所需資金與實際投入仍存在較大差距。今年中央財政提高了對地方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補助標准,但每套住房平均也只有2.37萬元,相當於投資額的30%左右,許多省級財政補助數額又比較少,籌資和建設責任主要落在市、縣、區政府身上,基層政府普遍反映壓力很大。
跟蹤調研中有些地方反映,目前中央對地方的廉租房建設補助資金分別來自於不同的部門,地方政府不能統籌使用。各級政府成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對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不夠明確,問責執行得不夠嚴格。更有個別地方在拆遷過程中,出現了廉價征用農民土地或違背居民意願拆遷原有住房等問題,有些地方沒有明確劃分政府與企業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責任和義務。個別地方將企業職工住房也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范圍,造成政企職責不分,加重了政府負擔。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