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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日前出臺了《關於貫徹住建部等部委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
該樓市調控細則除加快保障房、普通商品房建設,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有關優惠政策等內容外,南京樓市調控細則同樣發布了限購令——嚴格限制購買第三套住房。
《意見》明確規定,為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來寧工作需要購房,南京暫時限制購買第三套住房;同時取消自住改善型購房補貼;而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必須申報價格,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
《意見》在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有關優惠政策方面也有所調整。南京市房地產人士介紹說,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將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執行該市的自住改善型購房補貼政策。
根據《意見》,自2010年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一律按3%稅率征收契稅。
《意見》還規定,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必須申報價格,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後需要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對定價明顯高於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加強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業內人士指出,自『新國十條』實施以來,南京的房價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抑制,盡管8月份、9月份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回暖,但房價並未大漲。南京此次出臺的細則中『暫時限制購買第三套住房』這一規定,與深圳相似,即只准保有兩套住宅;而相較於上海、杭州的『限購一套』來說,南京的調控細則更較溫和,但由於『限購令』必將造成成交量下挫而對南京樓市必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