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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下發《關於下達我市2010年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明確本市新增建設用地計劃6670公頃、補充耕地總任務4780公頃。其中環內一次報部項目佔地112公頃,未用地指標剩餘12公頃;環外其他市重點項目用地2003公頃;濱海新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2774公頃,除濱海新區外所有農業的區縣用地1781公頃。
《通知》要求,各有關單位切實加大民生領域建設用地供應,用地計劃指標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醫療衛生、教育等民生領域傾斜。同時,統籌安排城鄉用地,重點保障農村建設用地,有關區縣安排農村建設用地計劃量不得低於市下達該區縣計劃量的21%。
各區縣人民政府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積極盤活存量,把節約用地放在首位。新項目首先使用批而未供的存量土地,確實無法安排的,方可使用當年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對增量土地指標實行額度管理並與出讓方案掛鉤,防止出現新的土地指標空置。
此次將實行違法案件查處與用地審批掛鉤制度。對違法用地的區縣,核減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對屢次發生重大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或對違法違規行為制止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區縣,暫停用地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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