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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日向社會公布《關於加強建築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准入清出制度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將工程質量安全作為建築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的重要內容,實行質量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依據指導意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在依法進行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同時,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住建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事故情況、與事故有關的企業以及注冊人員簡要情況,上報省級住建主管部門;企業和注冊人員注冊所在地省級住建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或通報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暫停其資質昇級、增項,資格認定、注冊等事項的處理。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或批復,應當降低或吊銷有關責任企業和注冊人員資質資格的,原發證機關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7個工作日內,將其證書注銷,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在15個工作日內監督企業或注冊人員將資質、資格證書交回。堅決對處理結果實行『一票否決制』。
當前建築市場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建築業企業數量過多,建築業產業結構不盡合理;各類注冊人員分布不均衡;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工程結算糾紛、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質量安全事故等問題屢有發生;建築市場監管體系不健全,市場清出機制不完善。
為此,住建部要求,要加快完善我國建築市場監管體系;嚴格市場准入,著力解決企業、從業人員市場清出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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