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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全國項目辦《關於做好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修改和提交的通知》(礦核辦發[2010]49號)的要求,2010年7月30日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派專人赴北京,向全國項目辦提交了全市礦業權實地核查紙質成果和數據成果,其中包括20個探礦權、398個采礦權,文件總大小共計0.96GB。
經全國項目辦組織專家對報告和數據進行復檢,認為天津市提交的礦業權實地核查紙質資料內容全面,材料齊全;市級礦業權實地核查數據庫准確可靠,圖件規范,符合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提交要求,予以接收,並出具了驗收合格的證明書。天津市按照要求對成果報告進行了正式裝訂,並於8月16日提交全國項目辦,成為第3家完成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提交工作的省份。至此,天津市全面完成了全市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全國項目辦將於近日正式批復驗收委員會意見,批准該報告。
據悉,全國已有山東、浙江、湖北、黑龍江、寧夏、陝西、福建、天津、上海、重慶、安徽、雲南、廣東、江蘇、新疆、北京、貴州、甘肅、河北、吉林、江西、海南、內蒙古、湖南、河南、遼寧、四川27省(區、市)國土資源廳(局)先後向全國項目辦提交了成果,經復核合格。其中浙江、福建、天津已經提交了最終成果報告,項目辦印發了正式的批復意見,其他省(區、市)的最終報告在提交中,全國項目辦在收到最終成果報告後印發批復意見。各省(區、市)在接到全國項目辦的批復意見後,應盡快向國土資源部行文正式報告全面完成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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