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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快兩年時間了,整天吃不好飯,睡不著覺。』52歲的楊芳,面容憔悴,她向記者描述著自己當前的生活狀態。
『為了維護公司合法的財產權益』,這名普通的中年婦女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輾轉於安徽省阜陽市建委、阜陽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投公司』)、市拆遷辦等部門,成了不少領導辦公室裡的『常客』。
不過,直到今天,作為阜陽市金坤牧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坤公司』)的法人代表,楊芳仍然未能拿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全部補償款,而在城投公司沒有簽訂任何協議的情況下,公司被拆除的那一部分房屋,以及被佔用的土地,也沒有獲得一丁點兒的補償。
『原本是一件很簡單的事,硬是被搞復雜了,很容易把人繞暈了。』面對記者,楊芳費了很大力氣,終於說清這起拆遷事件的來龍去脈。
補償款補給了非產權人
2010年7月5日下午,記者來到金坤公司的所在地。眼前的這家公司,原先共有四棟平房,現在只剩下孤零零的兩棟:門窗空了,頂上的瓦也揭掉了大部分,牆根下長滿了荒草。其中一棟,有幾間房子完全拆除,瓦礫與泥石俱在。
緊挨著公司的是阜陽市新建的重點工程——北三環路。兩個月前剛剛通車,在陽光的照耀下,它像一條銀鏈,伸向遠方。
2008年,因為阜陽市北三環道路建設,位於阜太路399號的金坤公司的大部分土地和房屋面臨著拆遷。
2008年7月4日,阜陽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阜陽城投公司』)與金坤公司簽訂了《阜陽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阜房拆字[2008]第04號)。金坤公司隨後按協議約定實施了搬遷。
依照協議約定,阜陽城投公司應當支付金坤公司各項補償安置費用合計人民幣10244045元。其中,房屋補償金額為9075871元,附屬物補償金額為870461元。
『2008年7月,市城投公司先後支付了50萬、400萬元,共計450萬元,不過餘下的錢一直拖著沒有給。』據楊芳回憶,阜陽城投公司當時表示,因為好幾家都要補,所以資金有點緊張。
對方的這個說法,楊芳感到並不踏實,為此,她多次找到有關部門,追要餘款。
2008年8月,楊芳接到市拆遷辦一名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她被告知:『錢來了,可以給你解決了。』
楊芳迫不及待地從外地趕回阜陽,不過等她見到市拆遷辦工作人員時,卻得到了另外一種答復。
一位負責人告訴她,這個錢暫時還不能發,『領導有安排了』。後來,這位負責人解釋,『住在房子裡的人還沒有搬走,他們的問題還沒解決好。』
眼看到手的補償款,就這樣卡了殼。
據楊芳介紹,後來,與金坤公司相鄰的三家單位,都拿到了全部拆遷補償款。這一點,讓她覺得非常不公。
那麼,這些『住在房子裡的人』,到底和金坤公司有著怎樣的關系?
用知情人的話說,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說來話長。
記者了解到,這些人是阜陽市原黃牛改良中心(以下簡稱『黃牛改良中心』)的職工。1996年6月,黃牛改良中心將部分牛捨改建為宿捨,並新建一些宿捨,租給21戶職工居住。2004年,黃牛改良中心改制,對這些職工進行了身份置換,他們居住的房屋全部納入資產評估,協議出讓給新組建的民營企業——安徽富源牧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源公司』)。
原黃牛改良中心主任、富源公司法人代表李坤富向記者證實:一、當初這些房子並不符合房改政策,不能進行房改,所以它們全部作價評估,出讓給富源公司;二、原黃牛改良中心曾收取過這些職工兩個月的租金和一定的押金,但後來租金就不再收了,押金全部退還;三、後來的富源公司從未收取過他們的租金。
楊芳也向記者表示,金坤公司從未收取過他們的租金,但他們一直『佔用』著這些房子。
由此看來,原黃牛中心的這些職工既不是產權人,也算不上承租人。不過,2008年9月,阜陽城投公司卻把他們當成了被拆遷人,與之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記者了解到,在阜陽城投公司與這些人簽的協議書上,有的補償方式為:『產權調換』;而『被拆遷人』一項,簽著他們的姓名。
『最先得知這個消息,簡直不敢相信,直到後來看到了他們手上的協議書。』楊芳認為,阜陽城投公司和自己簽的補償協議中已經包含了這些房屋,可是,城投公司和非產權人又簽了一次協議,『這等於是重復協議』。
後來,阜陽市城投公司在法庭上也承認,雙方簽訂協議時,並沒有讓11戶提交房屋產權證明。
『他們簽一份協議,城投公司就開一張支票,邊簽邊開,並且都是全額支付。』這一點更讓楊芳納悶:『不是說沒有錢嗎?』
『政府願意給他們錢,我們管不著。』楊芳表示,但政府必須把金坤公司的補償款全部還清。
為此,金坤公司將阜陽城投公司告上了法庭。2009年3月27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定,阜陽市城投公司於判決書生效後10日內支付給金坤公司拆遷補償款5744045元及利息。
但阜陽城投公司不服此判決,上訴至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2009年6月26日,安徽高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但是,安徽高院延緩了案件的審理,截至記者發稿時,此案仍沒有結果。
職工一上訪,領導就變了主意
就在前期拆遷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之際,2009年,因為北三環工程的進展,金坤公司的部分土地及房屋再一次面臨著拆遷。
不過,據楊芳介紹,這一次,市城投公司事先未與金坤公司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金坤公司『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它的46間房屋及地面附屬物強行拆遷,並侵佔了部分土地。
『這一次,連協議書都沒有,我想告他們,證據都沒有』。楊芳告訴記者,『現在找來了家裡的親戚,住在沒拆完的房子裡看著,這樣纔能確保財產不受損失。』
而讓人備感意外的是,這一次,又有10戶原黃牛改良中心的職工得到了足額的補償,他們同樣都是非產權人,不過是『佔用』了這些房子。
楊芳回憶,2009年12月13日,她路過金坤公司時,突然看到,『房子上都是人,瓦已經開始揭了,門窗都已經砸掉了,不過房子還在。』
『11號就已經開始拆了。』一位正在拆遷的工人告訴她,『人家已經簽過協議了,錢都已經拿到手了。』
楊芳隨即告訴施工人員,自己是產權人,並制止了他們。
『不過,15日夜裡,推土機又推倒了幾間房子。』楊芳說,幾位看護房屋的80多歲的老人受到了嚴重驚嚇,其中一位老人心髒病發作。
『為什麼拆我的房子之前,不和我簽協議,好歹也應該和我打個招呼吧。為什麼再一次和非產權人簽協議,並且把補償款發給他們了?』
2010年7月6日,記者與楊芳來到阜陽市城投公司。面對楊芳的一連串追問,一名負責拆遷管理的工作人員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咱這個單位,就是市裡面咋講,咱咋辦,領導沒有啥明示、指示,我們根本不敢動的,不敢辦。』這名工作人員表示,『本來我們是不同意給這20多家賠償款的』,但這是上面安排的。
隨後,記者與楊芳又來到了另外一家單位,找到一名負責拆遷管理的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給出了相對具體的解釋。
『當時,領導安排的是,協議和這10戶簽完之後,抓緊時間把它弄(拆)掉。』這名工作人員解釋,『為什麼不能(和你)簽協議,它這裡面牽涉到的是二次賠付,你這個錢要賠,職工也要賠,等於賠兩次,一個房屋賠兩次。
記者問道:『明知他們是非產權人,為什麼要和他們簽訂補償協議,並且把補償款發給他們?』
『不發,他們不願意。同樣都是住在這裡的職工,北面的賠過了,南面的不賠,能願意嗎?』這名工作人員還表示,『這不還是牽涉到不穩定的問題嗎?』(『北面的』意為上次被拆的兩棟平房——記者注)
據他介紹,『原先是,誰的孩子誰抱走,我們只和產權人說話。後來職工一上訪,(領導)就改變了主意。』
這名工作人員無奈地表示:『我們只是具體工作人員,就像打仗一樣,領導叫你衝,就是火海,也要往前衝!』
終審判決尚未下來,土地被注銷了
就在楊芳等候安徽高院的判決之際,她再次接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消息——金坤公司的土地證出現了問題。
2010年4月24日,阜陽市國土資源局向金坤公司、另外兩家公司及一名個人發送了《注銷土地登記通知》(阜國土資函[2010]61號)。這4家土地受讓方的土地使用權,為富源公司所轉讓。
通知稱,根據市政府調查組的調查建議,經查:4家於2006年4月26日,在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阜泉國用(2007)字第A22002、阜泉國用(2007)字第A22003、阜泉國用(2007)字第A22004、阜泉國用(2007)字第A22005號土地使用證時,『采取隱瞞事實的非法手段騙取土地登記』。
該通知要求,4家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證書注銷手續。
2010年4月28日,4家來到市國土資源局。楊芳向記者證實,當他們問起土地注銷的理由時,副局長趙興富解釋說,『富源公司25%的投資未到位;4家應當給富源公司的錢沒有到位』。4家表示,對這兩條理由不能認同。
2010年6月2日、6月3日,阜陽市國土資源局網站、《阜陽日報》先後發布了注銷土地使用證書的公告。
該公告稱,經查:2006年4月26日,富源公司作為甲方,分別與金坤公司等4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向阜陽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出讓土地的變更登記時,『采取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投資審計報告和所屬的分公司證明文件,騙取土地登記』。
公告表示,由於4家至今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市政府決定將他們的土地所有權證書作廢。
『現在4家都在找我,我不得不出面找國土資源局了。』作為土地轉讓方、富源公司的總經理,李坤福也被牽涉到這一事件中。
『到現在也不知道隱瞞了什麼事實』。李坤福認為,憑什麼認定『投資審計報告』、『所屬的分公司證明文件』是虛假的?『再說,它們也不是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必備材料。』
2010年7月6日,記者與楊芳一起來到阜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趙興富對楊芳說,『與你們4家沒有關系,是富源公司提供虛假材料的事。你們受牽連,找富源。』
『能具體說一下注銷的理由嗎?』記者追問。
趙興富先是說,『趕快去找律師,到法院申訴,政府既然給你注銷了,土地部門沒法給你解釋』。隨後又表示,『已經說過了,富源公司25%的投資不到位。』
『那為什麼,政府在6月3日的公告中沒有提到25%投資的事?』記者問。
『富源提供的「虛假材料」就包括了「25%的投資不到位」。』趙興富強調,『在公告上不說,並不代表到法院打官司時,不跟你講這一條。』
2010年7月6日傍晚,楊芳致電正在北京學習的阜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王五一。不過,王五一的解釋與政府公告的解釋不盡相同。
『現在政府就抓住啥,你這個公司是富源的子公司,不是他的子公司,當時他就不會轉讓(土地)給你。』王五一又提到了一點——『富源公司把欠政府的錢還了,啥(問題)都沒有了,他土地都轉讓了,他有錢呀,怎麼跟政府賴這個賬呢?』
『政府關於注銷理由的解釋前後不一致,一會兒是4家的事,一會兒是富源公司的事,具體說法也不一樣。』楊芳認為,對比阜陽市國土資源局的書面通知、工作人員的口頭解釋以及阜陽市人民政府的最終公告,就能看得出來。
說到這裡,楊芳非常無奈,因為『舊的官司還沒有打下來,新的行政復議又要開始了』。
目前,金坤公司等4家,准備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辦提出行政復議,請求確認阜陽市人民政府6月3日在《阜陽日報》刊登的《注銷公告》違法,並予以撤銷。
不過,還有一點令人費解:土地轉讓的事情過去4年多了,為什麼早不出現問題,遲不出現問題,偏偏這個時候,土地查出來了問題?
『以前沒發現,現在發現了,一句話不就簡單了嗎?』趙興富回答。
記者提出的這個疑惑,楊芳也曾百思不得其解。但有一點可以確定,土地證出了問題之後,她的拆遷補償問題變得更加復雜。
2010年7月6日上午,在阜陽市建委,楊芳再次詢問,城投公司為何不簽協議、不打招呼,就進行拆遷。
一位領導回答:『程序上有不完善的地方,這也有可能,但首先得是產權的合法擁有者。如果是,拆你多少,賠你多少,不講是打招呼(拆遷)的,還是不打招呼(拆遷)的,反正都要賠償你的。』
這位領導最後告誡楊芳,著力點不要歪了。『首先緊緊擰住產權的合法性,擰住這個,一切問題迎刃而解。你拽著程序,(這)可以是個說法,但不是最終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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