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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時房主即使出示了房產證和身份證,也有可能是騙局。日前,和平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了兩名嫌疑人陳某、徐某。二人先從他處短期租房,再利用假身份證和假房本冒充房主,半個月內詐騙其他承租人租金近2萬元。
外埠男子陳某與女友徐某均無工作,眼看手中的信用卡已到還款日期,二人想出一個來錢的『好辦法』。4月初,陳某花錢為自己做了一張名字為『徐勇』的假身份證,為徐某做了兩張名字分別為『李茜』和『張俊賢』的假身份證,開始實施詐騙。
4月11日,陳某、徐某二人看房後,以『李茜』的假身份證短期租下在河西區賓友道向榮裡的一處房屋,租期為7天。次日,陳某以所租房屋地址辦了一個假房本,並購買一張新手機卡。准備工作結束後,陳某在網上登出該房屋出租信息。4月13日,一名女子打電話要租房,徐某和對方定好當天15時30分左右在兒童醫院天橋處見面。見面後,徐某以『李茜』的身份將其帶至小區看房,並出示假房產證及假身份證。經過雙方商議,確定每月租金850元,租期為半年,且需押金900元。商量妥當後,租房女子當場將半年租金及押金共計6000元錢交與徐某,徐某與其簽訂租房協議。事後徐某立即更換手機號碼。
第一次詐騙成功讓陳某、徐某信心倍增。4月16日、17日、22日,二人以同樣手段連續作案3起,先後騙得租金4400元、4000元、4400元。
公安和平分局接到被騙群眾報警後,迅速展開調查,很快將陳某、徐某抓獲。民警在其租住房內搜出身份證兩個、房本兩個、租房合同書1份、手機卡6張、手機3部。經鑒定,其作案時使用的身份證系偽造。二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詐騙所得錢財均已揮霍,其中7000元用於信用卡還款。
和平檢察院綜合全案證據情況認定,陳某、徐某涉嫌詐騙罪,決定對其予以批准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承辦檢察官提醒市民:要提高甄別身份證、房本等證件真偽的能力,此外,市民租房應當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以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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