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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以來,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嚴格准入管理、循環入戶調查的基礎上,又采取四項措施,提高違規查處執行效果,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監督管理體系。
這四項措施是:
一是加大查處力度,明確市、區兩級主體責任,提高違規清退的執行效率。截至目前,已累計追繳13戶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家庭購房款差價53.9萬元。
二是提昇技術手段,通過系統平臺定期對保障申請家庭進行了全覆蓋核查。上半年通過季度審核追繳違規領取的租房補貼款211戶、64.9萬元;對109戶限價商品房違規申請家庭取消購買資格,停止辦理相關手續。
三是拓展監管范疇,全面實施保障性住房證後監管,抓好開工、基礎、上市、竣工四個重要節點,確保規范有序建設;限價商品房入住前對接核查發證銷售情況,強化日常巡查,查處違規代銷、散布虛假信息行為。
四是強化社會監督,天津市通過市、區兩級媒體對近16000戶限價商品房申請家庭信息進行了公示公告,同時向社會公布市、區住房保障舉報專線電話和網絡郵箱,按期答復辦理群眾舉報,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有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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