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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按照《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在5年之內,購房人確需轉讓經適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購房價格回購,回購的經濟適用房繼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銷售。購房人轉讓經濟適用住房或由政府回購經濟適用住房後,該家庭不得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為保障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布的《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再一次重申: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意見的,任何中介機構不得代理買賣、出租其經濟適用住房。但記者在網上搜索信息時卻發現,目前本市多個經濟適用房樓盤存在房屋出租的現象,且這種現象已經成為了『公開的秘密』。民眾不禁要問,這些出租經濟適用房者真的是住房困難嗎?
暗訪:經適房出租沒人管?
記者在某知名地產中介機構的網站上看到:河東區真理道東×家園一室一廳房屋出租,建築面積49平方米,租金為1000元/月。記者在其他地產網站上搜索該小區的信息,有關該小區的房屋出租的信息數不勝數,租金價格從1000元/月至1700元/月不等。記者了解到,東×家園正是河東房地產開發總公司開發建設的真理道經濟適用房項目的一部分。
記者以租房者的身份聯系上了其中一位房主,並來到該小區實地暗訪。下面是記者與該房主的對話實錄——
記者:您這套房子多少平方米?租金多少錢?
房主:這套60平方米,每月1600元。你是自己住還是合租?
記者:倆人合租!您這房子是經濟適用房吧?能租嗎?
房主:這一大片都是經濟適用房,該租照樣租啊,沒人管。要是有人問你,你就說大姨這兩天出門了,你幫著大姨看房子。你平時進屋之後門一關,誰也不知道。
記者:不會給您帶來這麼什麼麻煩吧?
房主:不會的。都說經濟適用房不能租,但也沒人來問這事啊。
記者:租金能再便宜點嗎?
房主:說實在的,小伙子這租金價格已經夠低了。我本來不打算租這房子的,這不最近給閨女看孩子搬她那住,這房子閑著也是閑著,我纔租出去。
記者:我打算長期租,不想總折騰房子,您不會過幾天照顧完孩子就搬回來,讓我們騰房子吧?
房主:不會的!我也恨不得能找個長期租的,小伙子,你放心住,只要你不要求搬家,大姨絕對不轟你走。
最後,記者以和同伴再商量一下為理由婉拒了這位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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