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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國土資源廳最近出臺新政策,對欠繳土地出讓價款、閑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用地者,禁止其參加新供土地競買。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張力學介紹說,針對目前甘肅省部分城市出現地價和房價上漲過快現象,國土資源部門在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量的前提下,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
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甘肅省還出臺新政策,對欠繳土地出讓價款、閑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用地者做出規定,禁止其參加新供土地競買。
張力學說,甘肅還將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嚴禁非房地產為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
記者了解到,為穩定房價、地價和住房保障工作,甘肅省實行了省政府負總責,市、州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甘肅省政府還建立了對房地產企業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力求遏制房價、地價上漲過快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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