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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顯示:我在半年前把房子租給了一個大學生,當時對方付了兩個月押金,並且每個月按時把租金打到我的賬戶上來。但近日我去修水管時發現,她已經離開長沙,我的房子被她轉租給了別的大學生。由於種種原因,我不想租給這個轉租者。但對方出示了他和那個女生簽的出租協議,拒不搬出。我想知道,我能讓他搬走嗎?搬走時,我用退他兩個月押金嗎?
劉小姐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回復: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未經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無論你是否和租客簽訂了出租合同,只要你是房屋所有人,那麼,只要你發現房產被轉租了,你都完全可以把房收回。
至於轉租客和你的租房人簽訂的出租協議,屬於無效協議,轉租方如有疑問,可以在搬離房屋後向和他簽訂租房協議的人商議解決。如果此人拒不搬出,你可以報警請求協助。另外,你也不用退還兩個月押金給這個轉租者,因為,交付押金的並不是他本人。但你在讓轉租者搬離之後,也不能輕易把這套房再租給別人。因為在法律意義上,你的合同並沒有執行完畢。如果原租客此時回來要求繼續租住,而你又把房子租給了別人,對方是可以要求你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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