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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廉租房保障將提標擴面,約新增2萬餘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受惠。昨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確定: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廉租房租金補貼的申請條件由現行的『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分別提高為600元以下和12平方米以下;城鎮低收入無房家庭申請廉租房租房租賃的門檻,同步調整為『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
今年,市政府連續八年將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十件實事』,明確提出『新建廉租住房1萬套,配租1萬戶,租金補貼提標擴面,新增1.76萬戶,實現應保盡保』的目標任務。截至上半年,全市中心城區26426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領取了租金補貼共計3661.1萬元,16個保障性住房項目已開工建設。
昨日原則通過的廉租房保障提標擴面方案近期將報市委常委會審議,如獲通過並實施,將使更多困難群眾分享到城市改革發展的成果。
市長阮成發指出,在努力解決更多困難群體『住房難』的同時,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盡快研究建立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等各種性質的住房分別應佔多大比例,要有總體測評和規劃,明確工作目標,逐年推進實施。他強調,要完善配套管理辦法,嚴格把關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使用、退出等各個環節,使保障性住房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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