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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下這個標題,筆者心裡既十分忐忑也十分難受。忐忑的是,怕被讀者拍磚,難受的則是因為從電視上看到了『水岸江南』那麼好的房子在挖掘機的長臂下頃刻變成了碎磚瓦礫!
然而,只要贊成依法治國,就算多麼可惜那些漂亮房子也必須為北京鼓掌。因為十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集體土地不得用於建商品住宅,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民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國土資源部也多次強調,小產權房是違法建築,必須嚴查,卻始終未能止住小產權房的蔓延。北京依法用挖掘機『說話』,其對整個房地產市場今後的發展不僅具有風向標意義,而且其影響還可能超越房地產領域。
其一,它是對法律嚴肅性的維護。國土部早就明確指出,小產權房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還違反相關政策,更有網民指出它違反了《憲法》有關規定。即便法律『過時』,在未修改前它就是神聖的,就必須『違法必糾』。
其二,它是治理房地產市場叢生亂象之必須。毋庸置疑,目前房地產市場很不平靜,天價地王,瘋狂房價,違規騙取經適房,等等。而小產權房屢禁不止,遍地開花無疑也是市場致亂的一個重要因素。盡管不少買小產權房的人堅持說是被高房價所逼迫,但從被強拆的『水岸江南』32棟仿古四合院看,每套面積300至500平方米,顯然所謂迫於高房價不過是個托辭。因此,再不對小產權房出手,甚至遂了一些人的願,將其轉『正』,不僅會加劇房地產之亂,而且對社會公平的傷害並不亞於開發商的暴利和騙取經適房行為。
其三,它還是一次有代價的全民法制教育。不少人之所以會明知沒有法律保障仍鋌而走險購買小產權房,主要是對『法不責眾』抱有幻想。近一兩年,一個查不到確切來源的數據——全國已有小產權房60多億平方米,在輿論場上口口相傳,真假難辨,估計很大程度上也是有人想以全國人均5平方米這個大得嚇人的規模,造成法難責眾的既成事實,從而『逼』法律妥協,『逼』政府讓步。而北京的動作,無異於教育公眾:法不責眾是典型的人治思維,在逐步完善依法治國的今天,最好都別對違法心存僥幸。
清理小產權房必然有人要蒙受損失。小產權房畢竟是歷史形成的問題,情況很復雜。因此,政府在執法過程中,首先應堅決禁絕再有新的小產權項目『頂風作案』,在這個前提下,再針對不同情況,對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理,力爭把涉事各方的損失都降到最低。(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