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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5月20日發佈的《關於已設定抵押房產辦理轉移登記業務流程調整的通告》中顯示,從2010年5月21日起,市民辦理二手交易登記時,涉及到轉按揭的,都必須由買賣雙方、銀行共同提出申請,合併辦理塗銷抵押、轉移登記、再次設定抵押登記。也就是說,遞件和入押同時進行。
有按揭公司負責人透露,房管局二手房交易的新規定,實際上就是把原來“遞件-交稅-出新房產證-入押(辦理房產證抵押登記)-出他項權證-銀行放款、買家拿到新房產證”這樣一個過程改變爲在遞件時就需要買家提供銀行的按揭合同,把設定的抵押登記提前進行。
據瞭解,由於房管局在遞件時將入押的步驟同時進行,一方面,整個二手房交易遞件的時間可以比原來縮短3-5個工作日;另一方面,新規定對市民最大的影響,是以往通過報低成交價避稅的方法越發困難。因爲現在遞件時需同時遞交買賣合同和按揭合同,房管局可以同時比對買房雙方的買賣合同報價、按揭合同中銀行對房屋的評估價和房管局自身對房屋的評估價來確定房屋報稅價格。“現在最多隻能比銀行的評估價報低20%”,一名按揭公司的工作人員說。而由於近年來樓價不斷上漲,銀行的評估價都基本接近甚至超過業主的交易價格。
據悉,目前廣州市區(番禺、花都、從化除外),各區房管局都已經實施了二手房交易登記的新規定。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爲,廣州正準備從今年7月份起實施二手房交易網籤,將全市的二手房交易納入到類似一手房交易“陽光家緣”網站的體系中來。這樣做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可以通過把二手房買賣雙方簽訂的交易成交價納入到房管局的系統中來,杜絕市民在交易遞件時報低價避稅的情況。而5月21日房管局實行的新規,也可以說是爲即將實行的二手房網籤鋪路。 (整理/張秀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