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
39號)和《天津市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權的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西青衛(掛)2010-056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西青區衛津南路西側,其四至為:東至空地,南至規劃路,西至規劃路,北至規劃路(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該地塊地界范圍內無地上物。
該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通信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宗地出讓土地面積64991.7平方米。該地塊土地用途為居住,建築面積不大於162500平方米(包括陽臺、閣樓及居住區配套設施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16%,綠地率不小於40%。
該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70年。該地塊掛牌起始價為59400萬元。
其他要求:
1、該地塊須建設建築面積不低於120000平方米的限價商品房。按照《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08]39號),對該地塊要求如下:
1-1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並可按銷售批次分批核定。受讓人辦理限價商品住房銷售許可證時,提請市物價部門,測定該批次銷售的限價商品住房的平均銷售價格和最高銷售價格。限價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原則上比測定銷售價格前3個月內周邊或同地區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低20%左右。
1-2套型比例和建築面積標准。限價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其中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兩居室70平方米左右。
1-3限價商品房的銷售對象、銷售管理、建設標准等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該地塊須在2010年7月15日前取得施工許可證並開工建設。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在天津市注冊且在天津市從事過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並具有良好信譽企業方可參加競買,根據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地產項目開發規模管理的通知》(建房[2009]203號)文件規定,競買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還須符合建房[2009]203號文件規定。
如競買申請人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與競買地塊開發建設規模不相適應的,須在競買報名前與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簽訂正式書面合作協議,在協議中須明確對競買地塊開發項目的開發運作方式,由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出具對開發項目在資金、技術上提供保障的書面承諾,並對競買行為及開發項目的經營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與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合作的,競買申請人及與其合作的開發企業均須為在本市從事過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的企業。書面合作協議還應包括以下內容:合作雙方須共同到場參加該地塊競買報價及競價活動,如競得該地塊後須共同簽署成交確認書;由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買申請人與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的合作開發運作方式應符合建房[2009]203號文件規定。
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20000萬元,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4月12日,自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12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區曲阜道88號)購買掛牌文件。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起始時間為2010年4月13日9:00,在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88號二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掛牌截止時間為收到第一手有效報價的當天15:30。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掛牌文件,以該地塊掛牌文件為准。
九、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 張先生
聯系電話:(022)23195961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