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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家堡金融區規劃展館內觀眾不斷。
3月10日,濱海新區迎來自『土地集中交易制』實施以來的第二個土地集中交易日。當日,新區以掛牌形式公開出讓四宗土地,土地面積超過32萬平方米。標志著備受社會關注的新區土地集中交易制度開始步入有序運轉軌道。
綠地面積『晾』出來根據3月10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相關掛牌公示,此次新區出讓的四宗土地中,三宗位於塘沽西部新城胡家園地區,土地面積總計18萬平方米。另一宗位於塘沽海洋高新區,含一個11.2萬平方米的商業地塊,以及一個3.5萬平方米的居住地塊。
記者注意到,與其他縣區掛牌出讓土地公示不同,新區四宗土地出讓公示中,除注明土地的規劃用途主要為『居住』、『商業』外,諸如建築設施要求、綠地面積等也都一一詳細『晾』出。如標注位於塘沽區引水河東側一宗面積為56783.6平方米的商住土地,公示規劃中就明確綠地面積不得小於40%。
同時,居住建築面積含陽臺、閣樓及配套設施;地塊內不得建設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項目(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低於1.0、單套住房建築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住宅項目);住宅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面積佔住宅總面積的比例應不小於70%;並要求出讓土地競得人開發建設時建築布局須嚴格按附帶《規劃設計方案》執行;甚至連開工建設時間及建設周期也都有明確說法。
動態追蹤及時追責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綜合部負責人3月10日對此解釋是:『在集中出讓土地的同時,明確其規劃(含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是新區加強土地管理的創新之舉。』該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之前,盡管有統一的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但城市建設、土地利用及產業發展不按規劃執行等問題依然存在。
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施後,將兩家關系緊密的土地管理部門合二為一,有利於規劃落實的協調。新成立的該局一個重要職能就是扮演好土地利用前的規劃『把關人』角色。新區土地集中交易制啟動實施後,所有土地出讓前須遵照既有城市規劃等,在公示中明確規劃內容,土地出讓後,競得方須簽訂合同,明確責任,並由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時動態追蹤,若擅自改變規劃,將被及時追責。
『土地集中出讓同步公示規劃,將有利於土地經營方有效評價地塊價值,不必再擔心規劃的更改問題。』濱海新區一家地產公司的負責人評價說。
合理規劃出效益『城市空間規劃是實現對稀缺土地資源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的重要載體,規劃能出效益,出生產力』。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濱海開發研究院研究員劉剛教授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地利用與城市功能關系密切,規劃所確定的不同城市空間組織形態,將創造出不同效益。比如在一條既有規劃的金融街上建兩家工廠就十分可惜。因此,實現對土地的有效利用,不僅影響著土地價值,還決定著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但事實上,城市規劃往往容易受到人為因素乾擾,造成規劃的無序實施。
劉剛認為,濱海新區土地集中交易並加強規劃管理,是土地交易制度實施中加強土地管理邁出的堅實一步。除有利於規劃的落實外,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規則、統一運行監管,有望克服過去土地出讓中運作分散、規則各異、操作不一、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在體制上能更好地發揮市場在配置土地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減少人為因素乾擾,完善對土地這一重要資源的調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