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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溫州一塊曾經的『地王』由於2年沒交地價款被取消開發權,1500萬元保證金也被沒收。對此,開發商不服,將溫州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告上法庭。
2007年7月,溫州龍灣房屋開發有限公司以7.9999億元的價格拿下了龍灣行政中心區D03地塊45畝土地開發權,成為轟動當時的龍灣『地王』。
法院開庭庭審中,原告龍灣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認為,當年招標時的相關材料顯示,公司所取得的45畝土地,其建築限高為18層,建築面積是10萬平方米。但公司在事後請專家核算,這一地塊的建築面積只能達到8萬平方米,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對此,原告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調整規劃設計條件,但都沒有得到答復,因此遲遲未繳地價款。
溫州國土資源局對此給予反駁,認為所謂的專家計算結果與事實不符,他們在計算後發現,該地塊建築面積甚至能達到11萬平方米。按照相關招標資料,約定中標者必須按照規劃設計進行開發,龍灣公司事後再要求調整規劃,是不合理要求。
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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