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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土部和市國土房管局的《關於做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東麗國土分局紮實開展了閑置土地清理工作,今年3月以來,已收回東麗開發區內違反土地出讓合同規定並造成閑置的工業用地2宗共計93畝。通過開展閑置用地的專項清理,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維護了土地出讓合同的嚴肅性。
為徹底解決『項目等地,地等項目』問題,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東麗國土分局按照市局的部署,把清理閑置土地作為確保項目落地的突破口,成立了局長任組長的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認真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專項清理工作,對1992年以來所有供地項目逐宗清理。通過調查檔案、實地勘察、用地單位協助調查等方式,全面摸清土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供地項目開工、竣工情況和閑置土地情況。
在閑置土地清理中,東麗國土分局堅持『以用為先、依法進行、分類處理、集約利用』的原則,對土地閑置滿1年不滿2年的,依法收取土地閑置費,對土地閑置期已滿2年的,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收回的閑置土地列入政府儲備用地並適時重新進行出讓。
該局負責人要求國土分局全體乾部職工充分認清國土資源管理行業發展所面臨的形勢,以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推動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紮實做好土地管理工作,通過閑置土地的再利用,進一步促進區域土地利用集約化水平,狠抓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防止用地單位『囤地』現象的發生,緩解用地需求壓力,為新項目提供空間載體,為區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資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