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總體而言,我們集團的地產業務太小,不具有代表性,即使退出對於集團的主業影響也不大。』航天科工上述人士表示。
當記者問及航天科工為何不盡快宣布退出方案時,該人士表示,『我們不是不拿方案,而是不知道具體怎麼制訂方案,因為根據國資委的通知,還需要進一步的協調與溝通。』
或多以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國資委在相關文件中指出,『(78家央企)正在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要退出房地產業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獲悉,由於以上表述比較模糊,多家央企認為,現在企業只知道必須在15天內上報方案,但是具體如何退出、采取何種方式退出,國資委應該進一步明朗。
比如,某央企下屬的股份制子公司在退出房地產業務時,由於涉及國有股權轉讓,是否應該由其他社會資本來接盤?同時,項目的估值問題由誰評估?
據一家央企旗下的地產公司副總透露,78家央企多數以股權轉讓的方式退出,他們也是這樣做的。根據該公司的發展戰略,在央企資本退出後未來還將擴張,除了北京之外,還將在天津、重慶等地設立分公司。那麼,這家央企轉讓出去的國有股權將由誰認購?
國資委一位相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反映,國資委已經發布了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業務的政策性文件,剩下的只是操作層面的。『這些問題都屬於技術性的細節,應該由企業自己解決,企業應該在規定的期限內把退出方案上交給國資委。』該人士表示。
至於國資委是否再度召集上述78家央企,專門就退出方案舉行討論會,該人士表示,這有待於進一步根據企業制訂的退出方案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