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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是國土資源部自成立以來加強對房地產用地監管最大力度的規范性文件,也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住房用地供應上保民生、在宏觀調控上保持市場穩定的重要舉措。
《通知》提出,要加快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科學編制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嚴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設用地,嚴禁向別墅供地。要協調推進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實施。
《通知》稱,要促進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各地對列入年度供地計劃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應保盡保、及時供地。嚴格規范商品房用地出讓行為,嚴格土地出讓條件,嚴格規范土地出讓底價,土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於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准地價的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最低價的20%;嚴格土地競買人資格審查;嚴格土地出讓合同管理。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房地產用地監管。要實施住房用地開發利用申報制度,從2010年4月1日起,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建立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要加強土地開發利用動態監測。要強化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後監管。要嚴格依法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加強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誠信管理。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要公開住房供地計劃,各地應及時將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國土資源部將每半年公布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的落實情況。公開土地出讓公告。公開土地出讓和劃撥結果,要將出讓成交和已劃撥的土地各要素,在入網上傳部的同時,在當地土地有形市場及媒體公開。公開土地開發利用信息,向社會公布未按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約定時間開竣工的宗地信息,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及閑置土地查處信息。公開違法違規用地查處結果,要將掛牌督辦和社會關注的案件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今年3月至7月,國土資源部將在全國組織開展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檢查的重點是:房地產用地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經批准擅自改變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違反法律法規閑置土地、囤地炒地等。要求各地要結合出讓合同清理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嚴肅查處房地產用地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