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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在回答委員『為何房價越調越高』這個問題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郭允衝說,『住建部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手段很少,幾乎沒有什麼手段。因為土地在國土部門,稅收在稅務部門,金融在銀行部門。』他還表示,住建部今年將與有關部委一起研究,出臺調控房價的措施。
的確,在房價的調控問題上,相比於國土、稅務、銀行等其他部門,住建部雖然是直接的主管部門,但過硬、有力的管理手段確實『很少』,甚至『幾乎沒有』。而眾所周知,如果不從土地、稅收、金融等關鍵問題上入手進行根本的觸動,要想調控房價幾乎是不可能的。
現在的問題是,郭允衝副部長的這番真話、實話,是否有利於房價調控的實現,乃至根本解決和避免『房價越調越高』的局面呢?在我看來,恐怕很難。假設一下:如果將郭副部長抱怨的諸如土地、稅收、金融等手段和權力統統交給住建部,調控能否實現?房價能否降下來?事實上,早就擁有這些手段和權力的其他部門,長期以來也從來沒有否認過調控房價的必要性和正當性,也並非沒有運用過這些手段,但現實卻是,調控一直在進行,房價卻一直在上漲。
由此可見,房價調控要避免『越調越高』,我們缺的其實不是手段。在此,不妨看看其他幾位代表、委員的真話、實話。全國政協委員梁季陽7日在政協全體會議上發言,認為『房地產市場的病根在於土地壟斷,在於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2009年,全國的土地出讓金收入超過1.5萬億元。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讓金已經佔地方財政收入的近50%』,『世界上沒有一個大國是靠出賣土地來支橕政府支出的』。再看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陳萬志的發言,『我國現階段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2項之多,涉及房地產的收費多達50項,兩者共計62項』,『部分項目的稅費已佔到房地產價格的30%至40%,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價』。
答案很清楚。實現調控房價,在『手段』之外,我們所真正缺乏的其實是一種建立在充分尊重民生、捍衛民權基礎上的利益平衡約束體制——一個能夠平衡政府、開發商和住房消費者之間利益,約束抑制前兩者尤其是政府利益衝動、自我牟利的機制體制,比如一個真正公開透明、可監督,能確保公共品質的財政機制體制,一個真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民主法治程度充分的稅收管理運行機制體制。
很明顯,無論是『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還是『涉及房地產的稅費過多過濫』,說到底,要害實際上都是利益或利益分配的問題——如果政府和開發商拿走的太多,尤其是政府如果不僅不能做到『讓利於民』反而熱衷於『與民爭利』,那麼房價的不斷上漲、『越調越高』就是不可避免的,再多的調控『手段』,也只能算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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