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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物業稅,不少人認為,其目的是在房子的持有環節上增加持有成本,抑制商品房的投機性需求,以緩解供求緊張的矛盾,從而達到抑制高房價的目的。不懷疑出臺物業稅的良苦用心,但是,開征物業稅真的就能讓高房價降溫嗎?
有例為證。2005年,為了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國家調整了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政策,規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到了2006年,有規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可是,通過現實情況可以看出,這個二手房營業稅反而加重了購房者的負擔。
二手房營業稅對穩定房價不但沒起到積極作用,相反還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房價的上漲。原因很簡單:二手房交易中轉嫁營業稅的現象非常普遍,絕大多數賣房者,都要求買方至少承擔一半以上甚至全部稅金。這樣,二手房營業稅基本轉嫁給買房者,二手房營業稅實際上成為了房價上漲的一只『推手』。同樣的擔心:物業稅也很有可能淪為房價上漲的另一『推手』。
開征物業稅,其目的是提高房子的持有成本,擠出多餘的房子。但是,開征物業稅對炒房者有多大影響呢?正如有評論者所認為的那樣,物業稅的多少是由房屋在炒房者手中停留的時間決定的,如果炒房者在良好的預期下,在半年或一年中就轉賣成功,物業稅與其炒房收益相比是可以忽略不計的。更為重要的是,在有著市場需求的大環境下,和二手房營業稅一樣,炒房者也可以毫不費力地把物業稅轉嫁到買房者頭上。可以說,物業稅最終很可能還是加重了買房者的負擔。
利用稅收政策來穩定房價,的確非常必要。但是,在利用稅收政策穩定的房價的時候,一定要防止稅收政策不對癥下藥不但沒給老百姓帶來好處,相反卻加重了老百姓負擔。這是人們都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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