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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房價過快增長,成為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案的一個焦點話題。記者昨天從提案組了解到,多個民主黨派的提案中,都為抑制房價支招,認為『住有所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
物業稅可進行『空轉實』試點經過6年多的『空轉』試點,征收物業稅的基礎條件已經具備,目前是開征物業稅的合適時機。今年,九三學社中央的提案明確提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一個辦法,就是盡快出臺物業稅。
2009年,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歷了『冰火兩重天』,從年初的『價跌量減』到年末的『翻番』行情;隨著『地王』的不斷湧現,一些地方尤其是一線城市的房價屢創新高。
『物業稅已被國際證明可以調節收入分配,改善地方財政來源結構,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形成合理消費觀念。』九三學社中央相關人士表示。
對於開征物業稅,九三學社建議要『循序漸進、分步開征』,具體原則是:由簡入繁,先開征非住宅物業稅(可由現行的房產稅轉換),再開征住宅物業稅。先局部後整體,先在房地產權登記成熟的城鎮地區實施,再逐步覆蓋城鄉。區別對待,制定統一的稅制,允許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狀況確定相應稅率;先對擁有多套住房、別墅等高價值住房、空置房征收,再平穩過渡到超出一定標准的商品房。
現階段,可在前期『空轉』運行試點城市中選擇若乾有代表性的城市,進行『空轉實』試驗。九三學社建議,為減少社會矛盾,此階段對第一套自住房可以暫行免征物業稅。
住房保障情況應納入政績考核當前,由於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缺失,導致原本稀缺的保障性住房大量流失,加劇了保障性住房供需矛盾,同時,伴隨房價飆昇,『夾心層』比例進一步擴大,『住房難』問題更加凸現。為此,民革中央今年遞交的提案題目是,『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目前,我國初步建立了以住房公積金、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為主要內容的住房保障制度,雖然一定程度緩解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但是具體運作中也積累了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保障范圍覆蓋面狹窄、監督追究機制不健全等等,一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已變形為投資產品,虛假騙購保障性住房事件屢屢發生,出現『開著寶馬買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非法轉租等扭曲現象。
民革中央建議,擴大住房保障范圍,將『夾心層』、無住房的非戶籍常住人口住房問題納入住房保障范圍,采取租售並舉和貨幣補貼等方式,建立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公共租賃房在內的保障性住房體系。
同時,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規范責任主體行為,對住房保障制度實施中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弄虛作假、欺詐瞞騙等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民革中央特別強調,『將住房保障情況納入地方政府官員政績考核體系,作為考評、測評政府官員昇遷的硬指標,執行不力的要予以問責。』
『四定兩競』可使建房成本公開透明由於房價高企和公共住房缺位,不僅掏空了中等收入家庭上代人的積蓄,也掏空了這代人未來的收入,嚴重降低了他們的生活水平,對其他消費產生強烈的擠出效應。因此,控制地價、控制稅費、控制利潤以發展公共住房是擺在政府面前的嚴峻課題。
農工黨中央的提案建議,挑選試點城市試驗『三三制住房制度』,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買得起、高端有選擇』的多層次良性發展的住房供應體系。
這個新的住房制度基本框架是這樣的:保障性住房以政府劃撥方式供地,由國有獨資住房投資有限公司、非營利公益性建房機構和建築開發商共同參與,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四定兩競』招標,即『定地價、定建房標准、定稅費率、定5%利潤率,競房價、競建設方案,綜合打分高者得』,由非盈利公益性建房機構和建築開發商共同參與,供應對象主要是佔城鎮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商品住房仍然以『招拍掛』方式供地,由建築開發商建設,戶型面積和房價由開發商自主確定,滿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由於是『三種住房制度、三類供地方式、三支隊伍參與』,簡稱『三三制住房制度』。農工黨中央建議,『四定兩競』改革使建房成本公開透明,也將成為防止房地產腐敗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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