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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民反饋的意見來看,以下10大民生事件最受市民關注。
開車扔垃圾
拒不清除者罰500元
根據統計數據,截至2009年底,本市每百戶居民家庭擁有家用汽車11.7輛。在本市私家車數量不斷增加的同時,由此也引發了一系列的城市管理問題,例如:不少人為了保持私家車內的乾淨整潔,會隨手將煙蒂、零食包裝等垃圾扔到車外,這種行為不僅破壞了環境,還有可能給行人帶來傷害。
新規:《規定》明確了嚴禁由建築物或者車輛向外拋擲各類物品。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500元罰款,單位違反該規定的,處5000元罰款。
城市牛皮癬
拒不改正罰2000元
『城市牛皮癬』一直是令人十分頭疼的問題。家住南開區宜賓道附近的劉奶奶說:『前段時間樓道裡進行了重新粉刷,讓人眼前一亮,沒想到剛過了幾天,雪白的樓道牆面上就擠滿了各種小廣告,清洗抽油煙機的、疏通下水管道的、搬家公司的,應有盡有,居委會對這個問題也十分頭疼可也解決不了。聽說《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裡提到了這件事,這可太好了!』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在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或者樹木、居民樓道等處擺放、張貼、懸掛、刻畫、涂寫各種有礙市容市貌的標語、宣傳品和其他物品。臨街建築物新裝空調室外機應當符合市容市貌管理要求,嚴禁在非指定位置安裝空調室外機。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罰款。
私搭亂蓋
拒不拆除可罰兩萬
記者曾采訪過一個社區糾紛,社區裡一戶居民在樓前的空地上搭建了一個鐵皮小屋,用來存放自己的自行車,因佔用了公共場地,引起了周圍居民的一致譴責,全都要求居委會責令其拆除,但居委會因沒有執法權,也不敢輕舉妄動。其實這種私搭亂蓋的現象在別的居民區也時有發生,今後這種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蓋。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強制拆除,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5000至20000元罰款。
【住宅拆改】
逾期不改罰兩萬元
在本市的不少繁華路段,小區門臉房在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的現象屢禁不止。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違反前款規定的,由房屋安全使用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馬路擺攤
拒不改正罰5000元
市民吳女士家樓下每年夏天都是馬路餐桌的集中地點:『這些馬路餐桌天天亂倒各種垃圾,夏天時蚊蠅滋生,大熱天裡我們都不敢開窗戶。』而市民崔大爺的煩惱產生於冬季:『小區外的馬路邊有個洗車行,到了冬天路邊上都是冰,出門買菜走路總是擔心滑倒。』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等經營活動。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在居民區內的道路、綠地、空地、樓道、庭院等部位從事擺賣、加工等經營活動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物品和工具。
行人闖紅燈
拒絕罰款扣自行車
對於新手司機孫小姐來說,開車上路最怕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闖紅燈,雖然駕齡不長,但為了躲閃闖紅燈的行人,她早已練就了一套眼疾手快的本領。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駕駛的非機動車。嚴禁駕駛機動車擅闖紅燈,嚴禁機動車輛在城市建成區內鳴放喇叭。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並予以違法行為累積記分處理。
小區燒紙
拒不改正罰1000元
以往,居民小區產生的各種問題由誰來管一直界定的不十分明確,在《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征求市民意見的過程中,不少市民都反映了這一問題。於是《規定》增加了有關居民小區管理方面的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規定國土房管部門對物業管理活動負有監管責任,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實施管理;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負責落實本轄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系。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在道路及社區非指定區域內焚燒花圈、紙錢及其他喪葬用品。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區縣民政部門或者市殯葬事業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經區縣人民政府同意,區縣民政部門可以委托街道辦事處實施處罰。
飼養寵物
嚴禁出現大型犬只
城市中的養犬問題一直受到市民的極大關注,《規定》完善了養犬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規定攜犬出戶時應為犬戴嘴套,並自行攜帶清潔用品。對違法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的,根據《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再次明確了法律責任。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可處1000元罰款。養犬人養犬不得乾擾、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戴嘴套,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並主動、自覺避讓他人。嚴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公交客運車輛和長途客運車輛。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並為犬戴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籠、犬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禁止攜犬進入電梯的時間。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處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注銷養犬登記證。攜犬出戶時應當自行攜帶清潔用品,及時清理犬排泄物。未及時清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其清除,並可處50元罰款。
裝修噪聲
拒不改正罰500元
經過征求市民意見,《規定》增加了對噪聲污染防治方面的管理規定。根據群眾提出的修改意見,將噪聲污染防治,特別是機動車鳴笛和各種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納入調整范圍。在部門職責上,明確規定公安機關負責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方面的監管工作。在行為規范上,明確規定嚴禁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其他產生高噪聲的行為乾擾周圍居民生活;從事家庭室內娛樂、裝修等活動應限制時間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污染;機動車輛在城市建成區內不得鳴放喇叭。對違法造成噪聲污染,乾擾他人生活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發出其他高噪聲乾擾周圍居民生活;從事家庭室內娛樂、裝修等活動時,應當限制時間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污染。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罰款。
建築垃圾
必須采用密閉運輸
建設工地的不文明行為也給市民帶來了不少困擾,尤其是向工地外排放污水引起的道路濕滑,運輸過程中撒漏帶來的塵土飛揚等問題如何解決都是市民關注的焦點。
新規:《規定》明確嚴禁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向施工工地外排放污水或者污泥、在工地圍擋外堆放建築物料或者垃圾以及其他不文明施工行為。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罰款。施工單位裝運建築垃圾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使用密閉運輸車輛,安全密封,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施工單位不使用密閉運輸車輛的,由建設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根據前述標准予以罰款,並按照市建設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安全違規記分辦法進行處理,直至停止施工單位參加施工投標活動。施工單位運輸車輛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清除,並按每平方米處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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