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期大連市公安局與該中心聯手,破獲了一起『提供偽造證件、印章協助他人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違法案件。
去年11月下旬,市公安局接到該中心報案稱,近期有人通過互聯網發布提取住房公積金信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協助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從中牟利;中心在辦理業務過程中發現多起類似情況。接到報案後,市公安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取證,於去年12月中旬將犯罪嫌疑人宋某、周某抓獲,並搜出偽造印章9枚、住房買賣合同及戶口簿等若乾。
面對鐵的事實,兩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全部犯罪經過:從去年初開始,他們利用互聯網發布協助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信息,根據住房公積金所有人提供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等相關資料,使用購買的假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相關材料手續,協助他人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截至案發,共計作案16起,涉案金額80餘萬元,按提取額收取25%至30%不等的手續費,從中非法牟利10餘萬元。
目前,因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周某及私刻印章的顧某取保候審;非法提取的80餘萬元住房公積金已被全部追回,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人員已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有關規定進行了行政處罰。
特別提醒:
騙取公積金,5年內不准提
近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采取相應措施和手段,加大審核和檢查力度,提高辨別虛假材料的能力,對提取住房公積金當事人所持材料一經確認為虛假材料,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處理措施,包括責令限期退回騙提款項、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取消1至5年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5年內不准提取住房公積金、書面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將騙提當事人列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誠信檔案的黑名單,以及將騙提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