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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誠廣場』系列執行案第三次債權人大會1月14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時,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在河北廊坊中院受審。趕到廣州等待最終債權分配方案的178家債權人,也在同時等待來自另一場審判的結果。
人們發現,在這棟爛尾樓被賤賣的背後,身為債權人城建總公司律師的陳卓倫和身為大樓最初開發商訴訟代理人的許俊宏都參與了分贓。為他們牽線搭橋的,是時任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局長楊賢纔和在背後支招的黃松有。
救活中誠
1月14日的中誠廣場系列執行案第三次債權人大會上,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布,有8.5億元案款可供執行分配。經廣州市中院統計,此案需要支付變現款的債權總額為11.447億元,其中廣州城建總單列的債權總額4.9億元,返還購房債權人購房總面積為49534.42平方米,中誠廣場的最終變現款為9.24億元。廣州中院將在農歷新年之前率先啟動房產部分的分配,有『中國最大爛尾樓』之稱的中誠廣場,在久拖十餘年後,終於有望交付給當年買房的業主。
背靠政府開發停工欠債20億
從一開始,中誠廣場就被所有人看做是一桶『金子』。
『一名叫鍾華的湖南商人,看中了廣州天河體育中心周圍的商務區地段,找到了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總公司合作開發。』身為債權人之一的香港人方文超說。幾年後,合作宣告破裂。經過廣州市政府協調,城建總退出,鍾華獨立運營,並支付城建總全部股權轉讓費。幾年後,僅完成主體工程的中誠廣場陷入資金困局,停工爛尾,留下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總公司這個最大債權人,和將近200名未能獲得清償的債權人。總額達到20億元的債權包含了購房款、銀行抵押貸款、工程款和其他債權。
假公章開承兌騙取啟動資金
2002年,這幢曠日持久的爛尾樓和被其綁架的債主翹首以盼的『救世主』出現了。
想吃下中誠廣場的是一個叫范駿業的小商人,他的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注冊資金僅為1000萬元,之前幾乎沒有任何地產項目。此外,他還擁有另一家北京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同樣空有其殼。
『2003年5月,范駿業准備向廣州民生銀行貸款10億元,但因有1.9億元欠款未獲批准。而後,范駿業以假冒公章開出商業承兌匯票的形式,從天津農信社騙取1.955億元作為啟動資金。』債權人之一的劉文憲回憶說。
司法灰網
陳卓倫是個『大人物』,他是廣州赫赫有名的大律師。他的律所也是廣東律所中的『老大』,擁有超過200名律師。他和黃松有是西南政法大學的校友,這些被稱為『政法黃埔軍校』的高校畢業生,在一段時間內幾乎佔據了全國檢察院、法院系統的半壁江山。
西南政法校友業界強硬人物
作為西南政法大學廣東校友會第一屆副會長的陳卓倫在廣州律師界內的崛起是因為上世紀90年代中期涉及金額達8億元的深圳賢成大廈行政糾紛案。他行事張揚,以低管理費吸引律師加盟他的律師事務所法制盛幫,這對同行形成了打壓;他從不掩藏他跟同鄉楊賢纔的過密關系和友情。曾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的楊賢纔是廣州高法法官中的強硬人物。
據知情人介紹,黃松有和陳卓倫有許多相似點,他們出身貧困,業務出色,都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學屆相差4年,一前一後,在讀書時並未謀面。但不大的司法圈裡,以二人的名氣,他們遲早會注意到彼此。
結識司法大佬推銷中誠大餐
他們的組合,本身構成了司法灰色地帶的巨大資源。一切麻煩似乎都能迎刃而解。檢察院的指控材料中顯示,黃松有共分5次收受了390萬元受賄款,前4筆分別是30萬港元,30萬、20萬及10萬元人民幣,行賄人分別是廣東的4位律師。最大的一筆受賄款項是300萬元,行賄人就是陳卓倫。而他們更大的一次『合作』就是中誠廣場。
經陳卓倫和楊賢纔牽線,范駿業結識了同是全國青聯委員的黃松有。2002年,范駿業像一個推銷商向這幾位司法界『大佬』們介紹了這個被拖入無窮盡的債權處理糾紛之中的『大麻煩』:中誠廣場。他們都對它感興趣。
拍賣潛規
中誠廣場是個『好項目』。它資金短缺,債務纏身,亟待盤活;它標的龐大,涉及資金之巨能掩蓋一些小的手腳。
幫忙承攬項目收受百萬回扣
黃松有早就嘗過司法拍賣的『甜頭』。1997年,當時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允許開公司、辦企業,湛江中院也有個『三產』,專門承擔法院的拍賣項目,由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承包經營』。當時,湛江一個拍賣公司通過關系找到黃松有,要求『承攬』法院一個標的過億元的重大拍賣項目。成交後,這家拍賣行給湛江中院『回扣』近千萬元,經中院黨組研究,將其中的308萬元給『三產』,名義『支持下屬法院』,黃松有從中得到大頭——120萬元。
『1997年,黃松有調任廣東湛江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他遇到了人生一次絕佳的表現機會——案值達110多億元的「9898」湛江特大走私案。』一名曾在黃松有手下辦事的法院工作人員稱,『黃松有當時一邊在准備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博士的考試,一邊要審閱130多名走私人員和涉案官員的案卷。這次審判任務的出色完成使他被廣東高法授予個人二等功,並在事實上拿到了進入最高人民法院重要位置的「門票」。』
法官指定拍賣按比例分傭金
『湛江中院三產案』盡管只是個不起眼的插曲,卻集中反映了司法拍賣和執行環節的所有問題。法院拍賣甚至成為拍賣行最大的收入來源之一,其中,強制拍賣更是在拍賣行包括公物拍賣、銀行不良資產拍賣的三大業務中比重居首。
『涉訟資產處置均由法官指定拍賣機構進行。』資深拍賣師宋海陽說,『拍賣標的最早就是來自於被罰沒的公物,拍賣業從一開始恢復就是堵塞灰色交易的產物。而估價和拍賣的獲取利潤均是按照標的物價值來按照百分比收取傭金,越來越多的拍賣公司想方設法取悅擁有選擇權的法院法官。』黑幕中一個約定俗成的分配原則是,拍賣行所得傭金按照『4?3?3』的比例會在參與小團體內部進行切割:40%給承辦法官,30%給拍賣公司,30%用於各種成本開支以及各方打點等。
荒唐收購
楊賢纔在2002年年初遇到的唯一障礙,是處置中誠廣場由貴州中院執行。『黃松有從最高法一層層壓下來,最後指定由廣州中院來執行。』知情人說。
恐開發商操盤發函指定變賣
中誠廣場並不是道『冷菜』,它位於廣州天河北商圈、體育西路的黃金地段,只要有資金續力,它就絕不缺少咸魚翻身之機。宋海陽回憶說,『當時包括保利地產及廣州城建集團等本地地產公司都表示願以加入角逐,以高價盤下中誠。』一旦任由資本介入,地產商會主導游戲規則,局面就不由黃松有們掌控了。
於是,黃松有再一次施加了影響。『廣州中院申請拍賣中誠廣場,但得到的答復是最高院不同意,批示直接變賣。』知情人稱,『廣州市中院接連收到來自最高院的數封函件,要求指定由名為北京金貿與廣州駿鵬的兩家公司收購。』
2003年12月9日,廣州中院正式發文,認可金貿與駿鵬聯合收購。
通緝犯失資格改方案脫乾系
然而,最初范使用假印章得到的那筆貸款成了方案百密一疏之處,它們正好撞上這一年公安部打擊金融票證犯罪的集中行動。『范駿業在2004年被天津、廣州兩地警方立案後,從程序上失去了購買中誠廣場的資格。』劉文憲說。
處於通緝期間的范駿業竟在此時重構了一份收購方案,他在2004年11月26日發出請示報告,抬頭直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由金貿公司單獨收購中誠廣場,並提出要求將此前已涉案的3.5億元收購款劃為金貿所有,試圖徹底擺脫『廣州駿鵬』涉嫌金融票證犯罪的陰影。『這個收購方案竟得到了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認可。』知情人說。
4億被吃差價債權人怎兌現
很快,金貿公司低價購得中誠廣場後轉賣,售價13億多元,倒手『利潤』高達4億多元。2006年高價購入中誠廣場A座的中石化集團總公司最終將中誠大廈盤活了一半,改名『中石化大廈』。
還有一個無法回答的懸念是,被黃松有們共同吃入的4億元差價,將以何種方式兌現給受困將近20年的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