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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乾意見》31日播發。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
文件提出,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
文件還提出,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一號文件突出『統籌城鄉發展』
楊乃芬
昨日正式公布的一號文件,為今後的『三農』工作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這份主題為《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文件,是連續第七個,也是改革開放以來第十二個中央下發的關於『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
文件公布後,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洪遠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專訪時,對文件部分內容進行了進一步解讀。
城鎮化制度創新
宋洪遠參與了2004年以來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的起草工作。他認為,相對於往年,今年的一號文件更加突出改革創新,在建立健全農業農村發展的體制環境、政策體系和制度安排上都有新的突破。
例如,今年一號文件首次在主題中突出了『統籌城鄉發展』。但是,從黨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以來,這個理念和方略經歷了一個逐步深化、逐步完善的過程。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五個統籌』的發展理念,並將『統籌城鄉發展』放在首位。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如何統籌城鄉發展,包括制度建設和工作舉措都做出了部署。
『在工作實踐中,我們也采取了一系列推進城鄉一體化的做法。但是城鄉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的差距仍在擴大,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差距也十分明顯,制約城鄉協調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依然突出。在這樣的背景下,今年的一號文件提出「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的要求,十分必要,非常及時。』宋洪遠認為。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在推進城鎮化發展方面,著重強調了三點:關鍵是推進制度創新,重點是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方向是提高城鎮化水平和發展質量。
為此,文件提出了推進城鎮化發展的三項主要措施:一是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當地居民的同等權益,二是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三是實行有利於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的土地政策、財稅政策和投融資政策等。
應對資金難題
在國家投入方面,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確保『三個優先』:財政支出優先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優先投向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前幾年的一號文件,對上述三個方面的資金投入,也都先後提出過明確的要求:從「高於上年」到「繼續高於上年」再到「明顯高於上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又明確提出,要「大幅度增加」上述三個方面的投入。』宋洪遠介紹說。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在強調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的基礎上,又更加強調資金使用的方向和重點。』宋洪遠表示。
要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僅靠國家財政資金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還要進一步加大金融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持力度。但是,多年來,農村金融服務不足一直是我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中的薄弱環節,目前已成為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一個『瓶頸』。
為了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擴大農村信貸資金投放,今年的一號文件出臺了三項措施:一是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二是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是確保3年內消除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
『要消滅空白鄉鎮並不難,設立一個營業所就行了。但是要真正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中存在的難題,還要根據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完善措施,改進方式,推進農村金融服務體制機制的創新。』宋洪遠強調。
促進種業發展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還明確提出,要把良種培育作為農業科技創新的重點,加快農業生物育種創新和推廣應用體系建設。推動國內種業加快企業並購和產業整合,引導種子企業和科研單位聯合,抓緊培育有核心競爭力的種子企業。
我們要什麼樣的城鎮化
破解『三農』難題,功夫當在農外——這句話有些絕對,但也不無道理。新世紀以來的連續第7個中央一號文件昨日發布,將推進城鎮化發展作為重要的現實任務。借大力推進城鎮化來破題,便大有功夫『在農外』的意味。
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乾意見》的2010年一號文件,將『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放在了工作的突出位置。其中,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又是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的重要抓手。
問題於是擺在面前:為什麼選擇城鎮化這個關鍵詞,而不是城市化?如果選擇推進城鎮化的戰略來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而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那麼我們要什麼樣的城鎮化?
城鎮化不等於城市化。按照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的說法,今後重點要發展的,主要是內地的一部分地級城市,以及縣城和中心鎮。這意味著,今後要推進發展中小城市和城鎮,且重心還在後者。
回顧過往,城市化一度是重要的戰略選擇。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國的城市化之路曾經波瀾壯闊。但隨著大城市規模的迅速擴張,『大城市病』逐漸凸顯。一些大城市已然超載,人口資源環境壓力不斷增加,可持續發展成為問題。同時,從統籌城鄉發展的角度,重在發展大城市的城市化戰略難以產生效用。
相比而言,推動小城鎮的發展,則能更好地起到以城帶鄉之效。正如北京大學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長彭真懷近日在本報撰文所稱,從統籌城鄉關系看,小城鎮是連接城鄉、工農的紐帶,是農村社會公共品的提供基地和服務載體。今年的一號文件抓住小城鎮這個關節點,實際上就抓住了城鄉統籌的關鍵環節。可謂真知灼見。
可以看到,小城鎮的發展,可轉移出大量的農民,幫助解決『三農』問題。今年的一號文件,強調健全強農惠農政策體系,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提高現代農業裝備水平,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反映出對新農村建設的依然重視。在將來,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兩個重要支點,互相倚賴,光靠一方面不行。
那麼,我們要什麼樣的城鎮化?回答這個命題,先要厘清城鎮化的本質。城鎮化的要義在於,要將農民(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轉變成市民。城鎮化不是簡單的農民進城,而是將戶籍制度的破題與中小城市和城鎮的發展結合在一起,並賦予新市民們同等的教育、社保、就業等權利。推進城鎮化,將是一個系統性工程。
正因此,今年的一號文件,強調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可以說,沒有戶籍制度的改革,也就沒有真正的城鎮化;沒有公共服務的平等,也難以真正推進城鎮化。
一號文件提出,要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制度創新,這自然是極為重要的,放開戶籍制度就是突破之一。同時,要鼓勵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安居纔能樂業,纔能真正產生內心的歸屬感。另外,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提昇城鎮的承載能力,如此等等。
事實上,要推進城鎮化發展,還必須先打消發展城鎮化的一些顧慮。如有人擔心,推進城鎮化可能導致『貧民窟』的出現,從城鄉二元結構演變到城鎮中的二元結構;有人擔心,農業人口轉為市民,可能增加社保的負擔;有人還擔心,公共資源的供給能力將因此受到影響,還會給就業產生大的衝擊,等等。
其實,上述顧慮大可不必。比之農民工進入大城市,農民工融入小城鎮的門檻要低許多,出現『貧民窟』的可能也會更低。不可否認,一些地方的城郊接合部的確存在治安等方面的問題,但隨著戶籍、社保等方面制度的落實,流動性人口轉化為定居人口,城鎮中不至於出現明顯的二元結構。
未來的事實將表明,相對有能力融入城鎮化進程中的,將主要是新生代農民工。目前,這個農民工群體的平均年齡還很輕,距離社保最終支付期還有很長時間,現在加入到社保體系中,將為城鎮老齡人口做貢獻,而不是增添負擔。同時,伴隨著國家政策對城鎮化的傾斜,小城鎮會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期。在這個過程中,農民工融入城鎮當中,將與原有居民的就業互為補充,甚至可能創造出新的就業機會。
概言之,選擇城鎮化戰略,是在特定歷史階段的必然。大力推進城鎮化,為破解『三農』問題提供了新路徑。但是,這個過程注定漫長,需要有好的規劃,要有好的制度安排,還要有堅定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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