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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5年的『國八條』到2006年的『國六條』,從2009年底的『國四條』到五部委土地新政,國家調控房地產政策一直是在行業發展與百姓需求之間尋找平衡點。
2009年下半年,全國各地房地產市場漲聲一片,『買房子』成為老百姓的熱議話題,隨之而來的是,部分地區半夜三更排成長龍拿房號,售樓中心如菜市場般熱鬧的個別現象。超高的房價、巨額資金的投資流向,對於其他消費的壓制效應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矛盾不斷激化。現象背後,不得不提到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給量問題。因此,『國四條』直指百姓需求,將『適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用地供應』放在了第一條。爾後的第二、第三條可以說都是為了實現第一條的目的服務,第四條則是除第一條能夠滿足的人群外,關心到更多的百姓利益。
目的明確了,那麼具體實施方案呢?隨後,五部委聯合出臺土地新政,為的就是按部就班地實現目的。『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完善土地招拍掛和商品房預售等制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如果整頓?如何完善?《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確定土地出讓金須一年內繳清,且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於50%。這一劍無疑斬殺了眾多即將應運而生的『地王』,囤地者必須有強大的資金支持,而房地產企業往往需要大量的資金周轉流通,2010年中國房地產企業在融資之路上可能將不再順利。
轉而看買房者,雖然『改善性需求』和『投資性需求』這對真假唐僧一直難辨真偽,但是,『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以及將更多的土地投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改善型住房建設的項目上,無疑是給政府主管部門添了一雙『火眼金睛』,既保障了百姓的需求,又使得房地產市場能夠更加有序、穩定地發展。
中國房地產行業走了這麼多年,以及有了自己的一套發展模式和走向路線,制度的完善固然能夠更好地完善房地產市場,督促行業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但是,路修得再直,車卸得再輕,有時候駕車的人依然不能完全掌控馬兒往哪個方向跑。是否真的能夠達到行業發展與百姓需求雙獲利,我們還得拭目以待。(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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