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處長:趙 敏
職能:
1、組織編制建築業發展規劃;
2、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監察管理,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擬訂建築業、建築市場的政策法規和實施細則;
3、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和工程項目管理公司的資質許可和管理;
4、負責工程招標投標、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監督;
5、負責工程造價的管理;
6、負責外省市施工隊伍、監理企業及相關中介服務機構進市的備案和管理;
7、指導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改制工作;
8、負責建築業農民工用工管理和職業技能培訓;
9、負責建築業、建設工程服務業和建築市場的統計工作;
10、組織、協調建築業經濟協作;
11、指導建築業協會、建設監理協會、環境裝飾協會和工程造價協會的工作。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