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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區鄧小姐210萬元賣出一套房子,但是,當所有房產交易手續都辦妥,鄧小姐卻發現,買家從一位先生變成了一位小姐,而且,房產成交價也並非210萬元,而是233萬元。但中介公司卻稱對此並不知情。那麼,為何買家神秘換人?不翼而飛的23萬元到底又去了哪裡?
虛假買家迷惑業主
鄧小姐今年8月份賣出的房子位於南山區西麗的龍都名園,面積184.5平方米。在中介深圳市景河田實業有限公司的介紹下,鄧小姐與一位名叫『章成』的男子簽訂了買賣合同,價格為210萬元(實收)。然後,在中介方的安排下,鄧小姐到公證處簽訂了委托書,委托中蘭德擔保公司進行贖樓。
但是,該房子卻最後過戶給了一位名叫『孫秀燕』的女子。孫秀燕告訴記者,她通過中介工作人員餘惠端物色到龍都名園的這套房子,價格為233萬元。『由於以前在餘惠端的幫助下買過兩套房子,所以很信任她,就委托她辦理一切交易手續。』孫秀燕說,她由始至終都沒有見過業主鄧小姐,只是到銀行申請按揭貸款186萬元,並一次性以支票形式支付了中介餘惠端47萬元,包含首期款和一切稅費、傭金。
但是,鄧小姐最終只收到210萬元,而『買家』章成也消失了蹤影。那麼,多出的23萬元究竟被誰拿走了?
中介方景河田公司負責人楊志紅表示,公司只收到傭金1.5萬元,而餘惠端2008年11月已經離職,鄧小姐的房產買賣合同也是餘以個人名義下載官方版本,由於餘曾是該公司員工,業務熟悉,因此,交易的後期都由餘進行操作,該公司對於房產23萬元的差價並不知情。
餘惠端接受記者采訪時也否認侵吞了23萬元差價。『210萬元我一分錢也沒有少給業主,我已經諮詢過律師了,業主將房產全權委托公證給我,我是在合法的情況下,將房產轉賣給其他人,而且,公證書上也沒有標明房產售價。』餘惠端振振有辭。至於為何沒有將房產過戶給『買家』章成,餘表示:『這是另外一個故事,很復雜,不用詳說。』另外,對於去年已經離職為何還從事房屋交易代理,以及中介方景河田是否知道該筆交易詳情,餘都不願回答記者的上述問題。
利用委托書中介吃差價
在業主鄧小姐提供的公證委托書上,記者看到,餘惠端也是其中的一個委托人之一,她確實有權『轉賣房產、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並領取《房地產證》……』而鄧小姐表示,在簽署委托書時,擔保公司的人員只是告訴她,委托的一系列人都是擔保公司幫她辦理贖樓手續的,每個人她都不認識,就稀裡糊涂地簽署了。
那麼,餘惠端到底何許人也?記者在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的網站上查詢到,餘惠端是深圳市景河田實業有限公司的區域總監,今年的業績是三份合同,成交總面積432平方米,並且在今年9月28日接受了深圳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主辦的繼續教育網絡培訓,另外,餘惠端打印合同的密鑰已經被禁用,禁用時間是2009年12月8日,原因是『此人已辭工』。因此,可以看出,餘惠端在12月8日前仍然是景河田的員工。而羅小姐的房產交易發生在今年8月份,國土委的《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上,也清晰標明『買賣雙方通過深圳市景河田實業有限公司居間促成交易』。鄧小姐表示,8月份她與虛假買家章成簽合同時,陪同章成一起前來的就是餘惠端,但餘當時扮演的角色是章成的朋友。
深圳二手房律師團首席律師、廣東鼎為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茂榮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案例中的餘惠端利用全權委托公證書存在的法律漏洞,自作主張另行高價出售房產給他人,是目前中介吃差價的主要方式,也是餘事後仍然振振有辭的主要原因。
業主簽委托書不慎『中招』
『這在業內俗稱「ABC單」。』張茂榮介紹說,今年房價上漲,因此,不少炒房客借機入市,在房產未過戶的情況下易手賺取差價。全權委托公證書就好比業主手中的『尚方寶劍』,有了這份委托書,受托人就獲得了隨意處置房產的權力,以更高價格轉賣給實際買家。而委托書的漏洞在於:沒有約定交易價格、沒有指明受托人與誰去交易,一連串的受托人身份不明,對二手房交易流程不熟悉的業主也就往往『中招』,而且還很容易被真假兩個買家同時起訴『一房二賣』,非常被動。
張茂榮建議,業主在簽署授權委托書時應熟悉受托人基本情況,例如,受托人是哪個公司的,要明確指定最低交易價格、買受人,不要賦予受托人轉委托權,並留存一份備查。在發現受托人濫用委托權,自身權益可能受損的情況下及時中止委托,親自辦理售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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