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止核對7種狀況
1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財產超過准入限額;
2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與申請材料填寫的不相符合,金額超過5000元,含5000元;
3人均財產與申請材料填寫的不相符合,價值超過10000元,含10000元,或擁有機動車輛、非居住類房屋未申報;
4銀行賬戶數多於申請材料填寫的賬戶數;
5證券賬戶數多於申請材料填寫的賬戶數;
6社會保險費的繳納與申請材料填寫的情況不相符合;
7申報期間有轉移財產嫌疑,以及需要重新確認的其他情形。
昨日,記者從上海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獲悉,《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實施細則》已於日前通過審批,其中明確界定了核對中止的7種『不誠信』狀況,從而為經濟適用房嚴格把關。
昨日,據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主任魏卿介紹,申請經適房最早將在年底正式啟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程序』。然而,最新出臺的《實施細則》中也明確了7種狀況,『核對機構遇到這7種情形,便可以立即中止核對。』據悉,7種狀況具體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財產超過准入限額;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與申請材料填寫的不相符合,金額超過5000元,含5000元等7條。
記者了解到,在發現申請家庭申報和實際收入存在較大差異時,上海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不會簡單認定申請家庭虛假申報,而是向申請人提供一次重新確認的機會,並同時向申請人重申相關誠信規定以及違反的後果。『如果申請者沒有主動退出申請,核對中心將在不超過60個工作日的「延期核對期限」裡,再次復核申請者的各類資料,從而確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
截至6月底,市民政局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已為房管部門出具9197份核對報告,作為審批廉租住房申請依據,其中發現3226戶家庭申報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檢出率為24.68%,其中有57戶家庭擁有機動車輛,其中一戶擁有奔馳,一戶擁有寶馬;529戶申請家庭與單位聯合出具虛假證明;還有68家企業借用員工申請廉租住房的名義虛報個稅。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