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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召開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企座談會上獲悉,天津市內六區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實施3個月以來,已有20家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開立資金監管賬戶,涉及新建商品房項目22個,開立監管賬戶46個,其中,32個監管賬戶已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累計監管面積70萬平方米,監管資金3.47億元。
天津自8月20日起在天津市內6區實施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凡天津市內六區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進件手續的建設項目,均要簽訂《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並設立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其資金將納入新建商品房預售監管范圍。實施監管後該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建築工程總承包工程款、區內自來水工程款、區內排水工程款、燃氣工程款、熱力工程款及電力工程款。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作為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有效補充和完善,一方面能夠有效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房項目竣工前將預售資金挪作他用,從根本上保障預售資金的安全,確保新建商品房項目的後續建設;另一方面能夠有效規范商品房預售行為,促使房地產開發企業規范經營、公平競爭,形成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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