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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大多數的商品房購買人拿到的只有房產證。記者昨天從市國土局獲悉,本市將適時啟動商品房購房人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試點工作。也就是說,今後購房人不僅將獲得房產證,還將拿到國有土地使用證。
按照法律規定,對於依法購買的商品住宅,應當依法為購房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並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特別是在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除了進行房產證過戶外,還應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目前,北京僅對386個『外銷』商品房項目辦理此證,但尚未針對其它商品房制定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的統一政策和程序,相關土地登記工作迄今尚未在本市全面展開。
市國土局昨天表示,他們將結合土地調查和土地總登記發證工作,對城鎮商品房購房人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問題進行研究,力爭盡快制定相關政策和程序,並適時啟動商品房購房人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試點工作。同時,市國土局明確表示,暫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商品房,不影響購房人對房屋的合法處分和管理,憑房產證依法可以辦理房屋買賣、出租、抵押手續。
另外,386個『外銷』商品房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將從原來只能由市國土局辦理,變成各區縣國土局辦理。
>>觀點
房地分離頒證利於保證權益
對於較為普遍的高層商品房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土地面積,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秦兵律師解釋說,目前我國執行的是房屋空間土地使用權,即無論住幾層樓,都是按房屋面積計算購房人土地使用面積的。
目前我國關於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具體做法不統一,有些地區分別發放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有些地區兩證合一。秦兵認為分開發放更有保障。房產證代表的房屋所有權是無期限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代表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兩個證的含義和權利不相同。例如遇到房屋拆遷,若土地使用權並未到70年期限,拆遷補償就應該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個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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