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房產買賣『後悔權』制度在成都已悄然運行近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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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在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改過程中,中國消費者協會負責人曾表示,將對包括買房、買車等交易額巨大的購買行為引入後悔權制度,讓消費者在合理期限內可以無條件退貨。此後,民間關於建立房產銷售『後悔權』制度的呼聲日漸高漲,然而,近日記者在對成都市區部分樓盤的走訪過程中,卻意外地發現在某些聲名卓著的品牌地產企業中,類似的『後悔權』制度早已悄然運行近一個月時間。
案例衝動性置業買房容易退房難
『買房容易退房難。』李麗(化名)對此深有感觸。2009年9月,她在成都某樓盤定購了一套價值45萬元的商品房,並交納了2萬元的誠意金給開發商。在定購房子之後,置業顧問不斷打電話催促她簽訂合同和繳納各種費用,然而李麗因為工作變動決定退房,但這一要求遭到了開發商的拒絕。該樓盤銷售人員表示,李麗所簽的認購協議是合同的一種形式。在認購協議中規定,買受人交『定金』2萬元,如果不按約定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即無權要求對方退還所交的2萬元『定金』。此後,李麗通過各種關系纔把房子退掉。據了解,地產買賣糾紛多出現在簽合同3天內,因很多消費者都屬於衝動性消費,他們永遠敵不過置業顧問的甜言蜜語。而對開發商來說,退房相當於要把已經落袋為安的錢再吐出來,還需要安排人力為購房者處理退房事宜。而此前為該購房者服務的置業顧問,也因此不能拿到房款提成,退出來的房源要再次售出同樣需要耗費人力物力。
調查
﹃無條件退房﹄在蓉運行一個月
『凡在我公司購買的住宅,在簽認購協議書3日內,如對交易不滿意均可無條件退房或換房。』日前記者在走訪武海置業旗下的中華名園項目時,意外在其銷售大廳看到一個『無條件退房』公示牌。據了解,作為『誠信購房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秋季房交會後,武海即對旗下中華名園、中華錦繡的所有待售房源實施了『無條件退房』,迄今已實施了近一個月。在上述兩樓盤,記者看到,碩大的誠信交易公示牌已矗立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而翻開其認購協議書,則可以清楚地看到『無條件退房條款』赫然在列。另據武海銷售負責人介紹,為防止銷售人員誤導客戶,武海調整了房屋預售流程,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無條件退房承諾主動告知消費者,為此公司甚至成立了專門的風紀調查小組,以普通購房者的身份不定期巡查,如發現銷售人員違規操作則嚴懲不貸。據了解,作為一家老牌的地產企業,武海在自身的品牌維護上建樹頗多,其開發的中華名園、中華錦繡兩項目2008年曾雙雙榮獲市建委頒發的『市優質結構工程獎』。為彰顯企業誠信,今年3月,武海還為尚在建設中的中華名園項目制作了一本《產品說明書》,將樓盤的建築材料、公共裝修標准、園林綠化等相關數據一一標注,並承諾,如交房時出現『貨不對板」的情況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觀點展示的是誠信,依靠的是實力
一紙『無條件退房』協議書的出爐,不僅讓普通購房者為之喝彩,同時也讓業界為之肅然起敬。某著名地產評論人就明確表示,武海此舉顯示了對成都樓市的信心,同時也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實力,這對於開發商和消費者來說都是好事,可以營造出積極健康的樓市氛圍。『房子作為一生中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客戶在購買時除貨比三家,還需要很大的決心。』武海置業副總經理詹洪勇認為,房子因為總值太高,有很多市民一輩子可能只消費一次,卻要在裡面住一輩子,作為一家誠信的地產企業,就應該主動承擔房屋消費中所蘊藏的風險。
事實上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消費領域,都早已引入後悔權制度,消費者購買手機、家電等生活必需品後,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都可以退貨。在國內,如購買保險就有10天的冷靜期,在此期間投保人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並申請撤銷。保險公司必須退還已收全部保費,除收取10元的成本費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費用,而同樣屬於高風險消費領域的住房市場也完全應該引入退貨承諾服務。『在簽訂住房消費協議之前,消費者和房地產開發商對產品掌握的信息處在一個不對稱的位置上,引入後悔權制度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詹洪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