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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李女士:我家屋頂漏雨需要維修。在房屋維修的過程中,物業公司需要根據全體業主表決,到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申請使用維修資金,但我對維修資金的具體概念和適用范圍不是很清楚,希望記者能幫忙諮詢一下。
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該中心負責人就專項房屋維修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的問題,給予詳細解答。
維修資金籌集
據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的負責人介紹,從2003年1月1日起,購買商品住宅的,維修資金是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以購房款總額為基數,不配備電梯的商品住宅,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各按1%繳存;配備電梯的,開發建設單位按1.5%、購房人按1%繳存。1996年7月24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的商品住宅,由開發商建設單位按照小區建築安裝工程費的2%繳存。1996年7月24日之前購買的商品住宅,則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業主籌集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會的決議組織業主按照擁有房屋的建築面積比例續繳。房屋所有權變更時,專項維修資金餘額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移。受讓人是否向原業主支付專項維修資金餘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議定。
維修資金用途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建立維修資金的業主所有。專項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屬於人為損壞的,其維修、更新費用應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電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護設施等。
據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的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費用並不在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之內。
維修資金使用
維修資金使用需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第一步: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第二步:《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經業主書面同意,在小區進行公示。第三步:物業服務企業到項目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使用備案。第四步:物業服務企業到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使用專戶,由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劃款。第五步:工程竣工後,物業服務企業組織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施工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並簽署《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驗收報告》。第六步:物業服務企業填寫、公示《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決算費用分攤清冊》,並到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決算核減手續。
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相關單位)申請使用維修資金,可通過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管理信息網,點擊『使用系統』,進入系統後按照提示進行操作。
資金使用確認
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情況制定的《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應當經專有部分佔相關建築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佔相關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並在小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出使用建議,並在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指導下,委托相關單位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可由居委會行使業主委員會職責,協助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業主書面確認等工作。目前,由居委會代行職責的有25個項目,佔全部申請使用項目的30%。
業主如何監督
業主可通過以下三種方法監督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和使用情況:(1)每年6月30日銀行結息後兩個月內,向繳存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寄送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結存單;(2)繳存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通過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管理信息網查詢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情況;(3)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到天津銀行開源支行進行查詢。(記者趙寶起通訊員殷 婕實習生劉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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