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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開發商未按規劃建中心花園地下車庫和垃圾收集站,曉城大廈業主收樓兩年,至今拿不到房產證。業主們將開發商告上法庭。官司打贏了,開發商稱沒錢,依然不肯建車庫和垃圾站,也不申請辦理規劃驗收。為了不讓業主的買房錢"打水漂",昨日廣州市規劃局給出解決之道,由業委會申請辦理規劃驗收。
2007年,因開發商無法提供消防驗收證書、住宅質量保證書等資料,曉城大廈100多名業主拒簽交房手續。據規劃部門查核,當年開發商在沒有通過規劃驗收的情況下,就將商品房交付給各業主。收樓之後,開發商依然不按規劃建設地下車庫和垃圾收集站,未通過規劃驗收,也不主動為業主辦理房產證,導致小業主至今未能領到房產證。
"可否分開驗收,先給住戶辦房產證?"市規劃局總工程師葉浩軍表示,根據《廣州市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曉城大廈不符合規劃驗收條件,市規劃局依法暫不驗收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有關職能部門正在研究對策。"葉浩軍建議,開發商確實已不存在或如無實際行為能力時,可由業主委員會受全體業主委托申請辦理規劃驗收。
如何避免此類事件再度發生?據悉,廣州市建委已出臺規定,要求開發商在銷售現場進行修規圖紙公示,將修規圖紙作為預售、銷售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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