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物業稅開征被寫進《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實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作為深圳市第四輪財政體制改革內容之一,《安排表》提出,將簡化房地產稅稅制,適當探索開征物業稅,合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制定物業稅稅基評估技術標准,建立物業稅稅基評估系統,積極推進深圳開征物業稅試點工作。
據悉,深圳是首個把開征物業稅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不過,昨日深圳市地稅局對盛傳的『物業稅或將在深圳首先開征』傳聞予以否定。深圳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圳不會成為首個開征物業稅的城市,但或許會成為全國多個(開征物業稅的)試點城市之一。該負責人強調,《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實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中的有關規定實際上仍在等待中央審批過程中,『如果要實現財稅體制改革,至少要經過國家稅務總局的審批纔能實施』。
今年5月25日,國務院透露,包括環境稅、物業稅在內,都將在今年研究開征。不少業內人士也承認,從長遠來看,物業稅開征有利於房地產行業長期健康發展。數據顯示,深圳市2004年取消福利房微利房以來,大約銷售了46萬套住宅,其中有近15萬套為個人二套以上住宅,現在大多空置。此外,還有近8萬套住宅為境外和外地人士持有。因此實際上真正自住型買房的只佔了一半。而深圳目前住房出租收益率只有2.7%左右,房地產投資都以短線為主,很多人即使買了房子也不願花錢裝修出租。因此一旦開征物業稅,將促使這些空置房掛牌出售,有助於打擊投機炒房、平抑房價。
雖然關於是否應該開征物業稅仍有分歧,但一個共識是,目前開征物業稅尚有許多問題需厘清。如是從第一套房開始征,還是從第二套房開始征;是否先從商業地產或者豪宅開征,然後逐漸過渡到普通住宅等等。而當中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土地出讓金是否會合並到物業稅內。
從《安排表》中可以看到,深圳的方案中只提到合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並未涉及土地出讓金。而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國稅總局有關人士透露,2010年前國稅總局將拿出一個物業稅的可操作方案,也暫時不會將土地出讓金納入物業稅范圍。因此深圳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預測,物業稅的起征點可能在1%左右,不會太高。
此外,物業稅作為一種新稅種,其開征等事宜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來決定,作為經濟特區,深圳盡管在某些領域擁有相對獨立的立法權,但這並不包括稅收立法,這決定了深圳開征物業稅並不能獨立於國家整體政策布局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