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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天津市調低非經濟適用房項目計稅利潤率,限價房、租賃型經適房計稅利潤率調整為3%。
據介紹,今年本市對實行查賬征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非經濟適用房項目,根據項目所處不同區域設定不同的計稅利潤率:開發項目位於市內六區和市開發區、保稅區、天津濱海高新區、塘沽區的,由25%調整為15%;開發項目位於環城四區、漢沽區、大港區的,由25%調整為10%;開發項目位於其他區縣的,由25%調整為5%。同時,本年內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限價商品房項目和租賃型經濟適用房項目計稅利潤率按照經濟適用房政策確定,調整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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