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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屋中介工作人員張正濤以能購買到經濟適用房為名,詐騙19人125.25萬元。昨天,他被昌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4萬元。法官提醒,房屋買賣主要有4大陷阱。
多家法院審理經適房詐騙案自2007年開始,海淀、石景山等區縣法院陸續審理以出售經濟適用房或兩限房為由頭的詐騙案件,經濟適用房比較集中的昌平區這幾年共受理了12起案件。這些案件的被告人,動輒詐騙百萬元以上,多的甚至騙了上千萬元,張正濤一案就頗為典型。
30歲的張正濤從安徽來京找工作,憑著能說會道的口纔,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站穩了腳跟。他謊稱能買到三環新城、天通苑、芍藥居、翠城馨園等地的經濟適用房,騙取他人手續費、好處費等,人均被騙走近7萬元。
四種類型涉房騙局須警惕法官分析這兩年的涉房刑事案件,有4種類型騙局須警惕。
『實力人物』托關系買房。騙子聲稱認識開發商或政府領導,有關系能買到緊俏的經濟適用房或兩限房等,騙取事主交納『定金』,或者以假的預售房合同進行低價拋售、重復銷售,誘騙事主簽訂購房合同,騙取『首付款』等。
中介虛擬房源賣房。房屋中介因工作便利,能夠虛虛實實騙得被害人信任,有些中介還會騙來賣房人鑰匙,騙客戶只要能一次付清50萬元房款,就能獲得價值百萬元以上的房子,錢到手後立即潛逃。
一房多賣。騙子以一套房屋為誘餌,分別與多人簽訂購房合同,同時賣給多家騙取房款,然後逃之夭夭。
假房東『借雞下蛋』賣房。騙子先以短期合同、小額租金租賃一套住房,然後冒充房東,偽造房產證,將房屋出賣,騙得錢款後逃匿。
受害人損失難以彌補查看判例,幾乎所有騙子都揮霍了贓款。『房源短缺是騙子的「賣點」。』法官介紹說,經適房准入資格非常嚴格,沒有購房資格的人於是想通過各種關系買到經濟適用房。騙子正是抓住人們這樣的心理設下陷阱。法官提醒,購買經適房要公示,買房人的資格要受到嚴格審查,不存在花錢托關系買房的可能。買房時,要嚴格審查中介、賣房人資質,避免貪小便宜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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