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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房產『救市』政策後,蘇州22條暫行意見也浮出水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除了『入戶』政策外,調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也頗為大手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2萬元提高到50萬元,其中一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額度由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對此,業內的反應卻甚為冷淡。相關專家認為,政策會在短期內恢復開發商和購房者的信心,但能否促使整個房地產市場全面回暖,仍有待檢驗。
22條暫行政策『暖市』記者發現,此次出臺的暫行政策,在商品房征收契稅、購房入戶年限、公積金貸款政策和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對象等方面均有所調整。
據了解,《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乾意見(暫行)》中的主要規定有:
-購買市區成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1年以上,由單位合法聘錄用2年以上(或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2年以上,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2年以上,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2萬元提高到50萬元,其中一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額度由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購買90平方米以內(含)商品住房首付由30%降低至20%,二手房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30%;恢復對購、建住房的借款申請人申請第二次(含)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借款申請人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再次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個人購買市區內(吳中區、相城區、平江區、滄浪區、金閶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下同)商品住房可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市區內商品住房後再出讓其原有市區內住房的,該二手房交易可減半征收契稅;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一年內新購住房的納稅人,先按現行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待其換購住房後,可憑正式發票按規定辦理退還保證金;
-對一戶家庭中年滿18周歲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其貸款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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