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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2月23日,深圳由縣改市,號召乾部支援深圳建設,我就報了名,被分配當房管局副局長。
當時很多乾部到深圳支援建設,市政府需要建300套的乾部宿捨,面積有2萬平方米。當時,我預算了一下,起碼要200萬元,而財政只給了50萬元。我去找書記吳南生,帶他參觀老百姓住的房子,去看那個臭水溝旁老百姓住的用篷布搭建的棚區,那裡二三十平方米住五六個人。
吳南生纔看了幾間,就說,哎呀,不看了不看了。我說,你那個計委纔給我50萬元,讓我怎麼建200萬元的房子啊?他就說怎麼辦呢,市裡也沒有錢啊,財政收入一年纔3800萬元。
我就和他說,我在香港的朋友說我捧著金飯碗要飯啊!香港能把土地變成金,你們這麼多的土地,一毛不值,你們能不能把土地變成銅呢。這怎麼變啊?我們又不能像香港一樣賣地。當時根本不敢講賣地,根本不可能的。當時廣東省委書記是任仲夷,他提倡要走政策的邊緣,提補償貿易,香港老板來蓋房子,然後收他加工費。我講我們就用土地和香港合作建房,然後賣給香港人。當時賣給內地肯定不行了,一是內地的人沒有錢,二是也沒有法律依據,只能分配房子,根本沒有商品房的意識。
然後吳南生書記就說,好吧,那你去放放風吧。
與港商合作建商品房我就到了市政府接待辦公室,當時正好劉天就在那裡。劉天就是第一個到深圳投資的港商,他自己有一個妙麗集團,在深圳他還有一個皮包廠。
劉天就知道了我的意思,就說,好啊,我來做啊。我明天就派兩個人去和你談。當時談的就是分成的問題。他說三七開,我說不行,你是大老板嘍。於是他就說二八開。我當時都想答應了,後來又堅持說,我們很窮啊,八五一五吧,你就支援深圳吧。他說好啊,就簽了。
1980年1月1日我和他簽了約。我們的合作方法,就是我們出土地,他出錢並負責賣樓,材料費就先預付給我們了。我們簽約後,他就搞圖紙設計,2月份過了春節就開始賣樓了。當時我們也知道預售這種方式,我們也想最快地把錢收回來。
房子一小時就賣光了,一套房子15萬元港幣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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