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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沒有支付按揭款,被法院傳喚後還逃跑。14日,一名斷供業主被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處以司法拘留15日。
33歲的王某2005年在省城臨泉路上購置了一套152平米的新房,首付9萬餘元,貸款36萬餘元,但交了幾期按揭款後就開始『斷供』,至今已經一年多沒有支付按揭還款了,本金加違約金加利息已達40餘萬元。
銀行持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公證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年多來,法院多次上門都沒找到王某,有一次找到他,傳喚他到法院,王某竟然逃跑了。今年10月14日,法院接到線索得知王某回到合肥,便將其拘傳到法院。王某稱,自己是工程師,一年裡大部分時間都在外地工地上,很少回家。由於私自乾工程的工程款沒有結清,資金鏈斷了,已經沒錢交住房按揭款了。
目前法院已經根據相關程序,對王某的新房進行了評估,評估價值為48.6萬元。若王某不能拿錢支付按揭款與銀行達成和解,那麼下一步法院將拍賣他的新房。另外,王某離婚時承諾補償前妻的20萬元也未支付,也在強制執行中。
鑒於王某拒不履行法定義務也不配合法院進行執行,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對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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