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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北京市經濟適用房小區的物業費不會上漲。昨天,北京市發改委發出通告,今年和明年的經適房小區物業費仍然執行從2006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標准,每平方米每月0.55元。
北京地區經適房小區物業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作為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基准價標准及浮動幅度,兩年公布一次。上一次的收費標准是2006年1月1日開始至2007年12月31日結束。今年是要進行經適房物業收費標准調整的年限。
但市發改委表示,今年和明年經適房小區物業費仍然執行從2006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標准,政府指導基准價為每建築平方米每月0.55元,不得上浮,但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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