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據國家有關精神要求並結合實際,天津市制定《天津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2008—2012年)》,該規劃作為今後5年解決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基本依據,以城市低收入家庭為對象,進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5年內 廉租住房每年建1000套自2008年下半年起,本市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范圍將由拆遷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非拆遷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孤、老、病、殘家庭。
目前,尚有3000套廉租住房可供配租。按每年提供1000套廉租住房計算,可滿足至2010年拆遷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需求。按照提前建設、應保盡保的原則,規劃期內,本市每年建設廉租住房1000套、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和濱海新區選址建設,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在規劃期建設的5000套廉租住房中的2000套、10萬平方米廉租住房用於規劃期內解決非拆遷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孤、老、病、殘家庭的住房困難,其餘3000套作為政府廉租住房儲備或用於其他對象實物配租。
另外在規劃期內,發放租房補貼是本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方式。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家庭標准,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民政局,按照市統計局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並向社會公布。
經濟租賃房改善夾心層住房條件經濟租賃房重點解決拆遷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條件、又無能力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過渡性安置,包括實物配租和發放租房補貼兩種形式。2008至2010年,計劃分別向5000戶(含實物配租2118戶,下同)、6000戶、7000戶家庭發放租房。
由於經濟租賃房保障期限為5年,因此,2010年以後,『新增』和『退出』家庭戶數將基本平衡。2011至2012年,享受經濟租賃房保障戶數保持在7000戶左右。
經濟適用住房向非拆遷家庭轉移根據規劃,2008至2009年,經濟適用住房重點解決拆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2010至2012年,將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擴大到非拆遷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規劃期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總量為27.68萬套、建築面積179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按照拆建匹配、分步解決、供需合理的原則,在符合城市整體規劃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合理布局。規劃期內,市內六區建設3.78萬套、建築面積240萬平方米;環城四區外環線以內區域建設5.55萬套、建築面積380萬平方米;外環線以外區域建設18.35萬套、建築面積1170萬平方米。
限價商品住房每年建設2萬套規劃中明確限價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銷售,采取集中建設和在普通商品住宅中配建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建設。2008至2012年,計劃每年建設限價商品住房2萬套、150萬平方米(套均75平方米),累計建設10萬套、750萬平方米。
建設租賃型經適房培育租賃市場為向中低收入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充足的市場租賃房源,培育房屋租賃市場,計劃建設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以市場租金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
計劃在2008至2012年5年期間建設5萬套、約300萬平方米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采取集中建設或在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設,其中計劃采取集中建設方式建設2萬套、120萬平方米;采取配建方式建設3萬套、180萬平方米。
10個新家園2011年前全開工全面啟動新家園居住區建設,『十一五』期末累計竣工2000萬建築平方米,確保2011年前10個新家園居住區開工建設。同時繼續抓好房地產市場各項調控政策措施的落實。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加強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嚴格落實稅收、信貸政策,加強市場監管,堅決整治違法違規行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