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州9月30日專電福州市政府日前進一步明確,廉租住房將由過去的主要面向低保、民政優撫、特困職工等經濟困難和收入困難的『雙困戶』供應,擴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福州市政府日前新頒布的《福州市城區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明確了上述規定。同時,放寬了廉租住房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新標准為:申請家庭年收入在1.9萬元以下(含1.9萬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
辦法還規定,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30—50平方米,具體根據申請承租人的家庭人數而定。
據福州市房管局介紹,截至目前,福州市城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平方米以下的『雙困戶』已全部實現廉租住房保障,且這部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提高到10平方米以上。在未來5年內,福州市計劃新建廉租住房50萬平方米,共1萬套,每年建設10萬平方米2000套。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