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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很少是完美無缺的,總會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既然房子有瑕疵不可避免,購房者就要仔細思量自己能否承受,還應當掌握一些選房技巧。如果這些瑕疵能接受,而且價位也低,相對於有限的承受能力,瑕疵就可以忽略不計。有的人迫於高房價,會主動求購『瑕疵房』。但是,這一定是購房者事前的主動選擇,而非買房後的被動承受。我們把部分常見的『瑕疵房』羅列出來,想給購房者提個醒。
2007年底,周先生通過中介花了60多萬元從上家李某手中買了一套二手房。 2008年2月入住時,他發現天花板和地板上都有細微的裂紋,當時沒太注意。
後來,周先生發現房子屋頂和地板的裂縫越來越大。特別是主臥室的天花板上有一條裂縫,就像人臉上的一條刀疤,足足5厘米寬。於是他打電話給物業公司。剛開始物業公司還上門來維修,裂縫變成了『刀疤』後,就再也不上門了。經過詢問,周先生發現小區其他房屋也有類似裂縫,周先生買的房子是經過上家粉刷過的,所以當初他纔沒發現。於是,周先生和其他業主要求開發商就房屋裂縫給個明確說法。而開發商認為,天花板和地板的裂縫屬於溫度裂縫,是目前國際上無法解決的問題,他們的解決方案也只能是在保修期內進行處理。數次協商無果後,周先生又找到賣方,要求退房。賣家以房屋過戶已經半年,並聲稱當初不知道有裂縫,拒絕承擔責任。
提醒
實地看房時,應注意觀察房子的裝修是否新舊統一。為賣房粉刷房屋,不像為自住裝修那樣徹底,仔細觀察,總能發現蛛絲馬跡。同時,合同中應增加『出現房屋質量瑕疵應該如何處理』的具體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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